引言-案件回顾
哈尔滨被承租商私自砸掉承重墙的小区确实是个死结了,最近不知道谁在传专家说存在灌浆修补的可能性,这属实有点太扯了,谁敢打修补以后不出问题的保票谁就去施工。
主体结构改变了,补回去还有用吗,而且很多楼层的墙体已经开裂了,甚至裂痕已经出现在外墙了,整座楼31层将近百米的高度,很明显该楼体已经成为危楼了。
从建筑学角度说没有修复的可能,风险系数太高
客观来说砸掉的是该楼体的剪力墙,剪力墙是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代替框架结构中的梁柱,能承担各类荷载引起的内力,并能有效控制结构的水平力,这种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承受竖向和水平力的结构。
该楼的主要结构就是由:剪力墙、柱、梁、板、隔墙组成的,剪力墙与主体是竖向构件,承担的是重力荷载和抗震的作用,在重力荷载的作用下,其荷载由板传到梁和墙体再传到剪力墙,剪力墙最后传到地面的基础。
若剪力墙被拆掉,力的荷载就无法传到基础,那么垂直竖向的剪力墙就要往下降或者说往下掉因为下面没有了支撑的力。
现在哈尔滨楼体的剪力墙还没有往下掉的原因可能就是梁把剪力墙给吊着,但就光凭梁吊着剪力墙是支撑不了多久的,剪力墙往下用力所以牵动了梁体,上面很多楼层就会逐渐的开裂,等开裂到一定程度,那可能上面的剪力墙就要掉下来了。
所以指望着灌浆浇筑能解决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即便当下没事,那么后面如果碰到地震怎么办,可能都不用太大的地震作用楼体就有垮塌的风险。
住不了、修不好、赔不起、卖不掉
虽然现在该楼的住户已经被地方政府紧急安置到了宾馆居住,现在安置费是每户每天200元的临时住房费用,受影响的人家240多户,这一个月光住店就得150多万元,而且仅仅是一个月的,这一个月能解决问题,从目前来看不可能。
依照我上面的推断,该楼很明显已经不适宜居住了,该楼是因为个人问题造成的,所以这个钱也不能政府出,而且也不存在动迁的可能性。
眼下房子是胆子大的自我承担风险的住着,该楼的住户很明显现在是也没任何办法了,这样的房子肯定没有人敢买,所以也卖不掉。
原本房子是普通个人最大的固定资产,可是这一下资产严重的贬值受损,而导致这240多户资产受损的人很明显又赔不起这么多的钱,按照当地二手房的价格评估就是将近2个多亿的损失,如果按照危房去评估,那人家住户肯定不干,因为原本是好楼。
这事可能最后得政府兜底
照我来看目前这事好像已经是个无解的问题了,若强行的维修业主们的房子不仅会贬值,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说拆除重建也不现实,这么高的楼两栋,一栋有问题另一栋没问题,紧挨着而且还是相通的,这楼如何拆才会不影响另一栋楼的住户,且拆除费用谁出,重建费用谁出,这么大的金额谁又出的起。
即便最后判定承租方为主要责任人,施工方、物业附带连带责任,可依然是赔不起,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最低得判刑,可是这种别说判刑了,就是给他枪毙了,该付不起这个钱还是付不起。
可以肯定的是该楼的几百户人家属于无妄之灾,被执行人没有能力,上千人也不能住危楼里面,不解决也不行。
按说这事不该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可是不管又不行,若真因为此楼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那还不如及早的想办法去规避危险呢,钱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句话人命大于天,何况是几百户上千条人命,谁敢拿着这种事情开玩笑!
政府凭什么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