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迎来翻转?男女双方协商通话曝光,内容离谱疑似骗婚!

姩姩有娱 2025-03-27 16:36:48

文|编辑|姩姩有娱

好好的一场订婚喜事,本应是两家人皆大欢喜,最后却闹得两败俱伤。

男方坐牢、女方抬不起头,两家再难和解。

近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事件,相信大家都看过了吧。

事情发生于2023年5月2日,男女双方因“彩礼、房产证”发生矛盾,随后女方便以“强奸罪”将男方告上了法庭。

订婚后和未婚妻同居两天,转头就被女方一家人状告“强奸”。

一审判处男方有期徒刑3年,男方家长当庭上诉称“女方订婚前后态度不一,不接受判决”。

今年3月25日案件又正式迎来了“二审”,男女双方协商录音曝光,订婚强奸案疑似迎来反转!

网友更是纷纷质疑道“这难道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婚?”

一、男方被告强奸、双方协商通话曝光

“我儿子不接受法院判决,选择当庭上诉!”

2023年12月25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结果为: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面对法院的判决,男方家长当庭提出上诉称“女方的行为是‘骗婚’”。

只因没有给剩余的10万块彩礼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就被未婚妻以“强奸罪”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还判女方胜诉,男方一家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今年3月25日,案件终于迎来了二审,双方也都递交了新证据。

其中男方提交的一段通话录音,疑似让案件迎来了惊天大反转!

录音曝光了女方一些不合理要求,再加上订婚第4天就将男方告上法庭,很难不让人怀疑她是在骗婚。

毕竟为了“彩礼”,假意和男方订婚,最后趁机卷走彩礼的情况并不少见。

山西大同席先生听从父母安排,在婚介公司结识了女方。

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直接就提出了订婚、结婚的打算。

按照流程,双方家长见面后,就可以直接谈订婚的种种细节。

男方一家自然十分开心,给儿子娶媳妇即便花光老本也不觉得心疼。

经双方家长交流协商,确定彩礼20万,其中订婚给10万外加一枚金戒指,剩余的10万结婚当天补上。

此外,男方席某名下有一套房子,女方要求婚前能够加上自己的名字。

起初,男方答应结婚一年后再加名字,女方对此却寸步不让,坚持领完结婚证就要加名字。

女方提出的要求可以理解,毕竟家长都想为孩子争取更大的利益。

出于对女方的理解,席先生一家最终同意了女方提出的所有要求。

即便女方说婚后要住在娘家,这样的无理要求男方也欣然接受。

很快就到了订婚的日子,订亲当天就给了女方10万,还买了钻戒和五金。

订婚第二天,两人就搬到了婚房居住。

至此,男方并没有强迫女方一起住,即便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然而转折却发生在定亲回门的时候,女方态度直接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二、两张婚前合同、撕破婚姻底线

2023年5月1日,席先生和女方在阳高县举办了隆重的订婚宴。

并且订婚当天就履行了之前的约定,10万元彩礼外加戒指。

事情进展到这里,一切都还算正常,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大跌眼镜。

对于男方的口头承诺,女方并不太认可,于是便提出签订书面协议。

一份是“订婚收彩礼协议”,另一份则是“房产证加名字”的协议。

其中,协议上明确标明2023年5月5日领结婚证,当天就要将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对于女方提出的这个要求,男方依旧没有拒绝。

毕竟在一起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怎么也不会走到离婚那一步。

只是,男方的退让换来的不是理解,反而是女方变本加厉的欺压。

女方领证后不仅不和男方住,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领证不同住,还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也不能什么好处都让女方给占了呀?

后来女方又问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出现变动怎么办?”

女孩母亲态度十分强硬的回复道“已经完全说好了,还能有什么变动?如果未来真的出现问题,我就出面处理,让男方付出代价”。

还没正式结婚呢,就想着离婚,想着怎么对自己有利。

看到这里,不仅想问一句“这一家人真的是奔着结婚去的吗?”

既然已经谈好了,那后来为什么又会闹到法院?

原来,订婚宴结束后,男方却对此前的约定矢口否认。

女方对此自然不能接受,便直接给男方母亲打电话告知,还说两人已经发生了关系。

男方父母表示男女之事你情我愿,并且这也很正常,最后还不忘安慰几句。

女方家人得知后,向男方提出希望能够尽早举办婚礼,好给女儿一个正式的名分。

只不过结婚是有前提的,想要结婚必须把订婚前的承诺落实,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男方对此也不再让步,表示结婚没问题,但协议上的承诺并不认同。

双方各持己见,谁也不肯让步,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女方父母觉得女儿吃亏了,于是一气之下以“强奸罪”将男方告上了法庭。

三、强奸案迎来翻转、女方疑似“骗婚”

女方身上有淤青、手机被男方夺走、拉扯窗帘、烧窗帘...

并且女方边逃跑边喊着“救命”,这一系列罪证直接坐实了男方“强奸”的罪名。

后来经查证发现,女方并非是订婚后第四天报案,而是事发当晚就已经报案了。

警方一开始接到这个案子,还是想先以“调解”为主。

毕竟男方双方已经走到订婚这一步,结果男方这边却出现了问题。

女方这边坚持让男方婚前加名字,可男方却迟迟不履行承诺。

审判长也曾表示“女方曾积极调解,甚至让步,想尽快登记,但商议未果”。

最终一审判决出来,男方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但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男方不仅提出了上诉,还有一套完全不同的说辞。

对于男方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这一点,男方母亲表示两人并未有实际性的接触。

并且两人此前一直是同居关系,一起住过很多次了。

为了所述的真实性,男方还给出了医学检测证实女方处女膜根本就没破。

如此一来,男方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这点,根本无法成立。

第二点关于房产证加名字,男方给出的说辞是“已经签了保证书,只是晚了一天,就说不珍惜她,告儿子强奸”。

说实话,还没结婚就算计这么多,两个人真的合适吗?

订婚前的两张婚前合同,彻底撕破了婚姻的底线。

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婚姻,是建立在冰冷的合同上的。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婚姻关系,真的会幸福吗?

婚姻、彩礼、房子,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当地的习俗,订婚之后若男方反悔,女方无需退还礼金。

这也就意味着男方不仅要不回彩礼,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对于这个结果,男方自然不会轻易妥协,于是选择上诉。

今年3月25日,案子终于迎来了二审。

男方的父亲也发布长文,透露了许多细节,称“女方态度前后不一”。

他表示订婚后的第四天,儿子和未婚妻就约定去民政局领证,谁知领证过程中女方突然离开,随后男方就被警方通知自动到案、刑拘。

看了男女双方的说辞,真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二审开庭时,男方将所有责任都推到女方身上,说是“故意报复”。

反观女方对此事毫不在意,出庭都是女方父母去的,她本人根本没露面。

至于后续审判结果如何,还要看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结尾:

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当下社会上并不少见。

男女双方因彩礼、房子、车子,谈崩的例子数不胜数。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起订婚案件确实比想象的更为复杂。

“领证不同住”还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婚”。

对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评论区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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