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归原主反遭网暴?拿了失物悬赏金竟然如此烫手!民法典里怎么说

懂法星球 2021-09-03 17:01:13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大家儿时都唱过《一分钱》这首儿歌吧?

在歌曲的耳濡目染中,我们从小就知道,在捡到他人物品时,要及时物归原主或是交由警察处理。

 正因如此,会有不少人误认为拾金不昧只是道德要求,并非法定义务。但实际上,拾金不昧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行为要求。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意味着,当捡到他人物品时,物归原主不但是“理”所应当的操作,而且是“法”所要求的行为。并且,在归还遗失物的过程中,还应当妥善保管好物品。

如果像出租车司机老王这样,在将乘客遗落的电脑上交公安部门的路上,因超速行驶导致电脑损毁的,就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拾金不昧倡导的是拾得人要主动将遗失物归还,不占为己有、不贪图私利,这与收取报酬,并不冲突。

举个栗子,摇滚乐手阿强的吉他在音乐节现场消失了,他以1000元作为报酬来悬赏失物。当观众阿珍捡到这把吉他并归还给阿强时,阿强就应当支付1000元给阿珍。

 

但阿珍捡到吉他后若将其占为己有,发现真相的阿强则可以不支付悬赏金,阿珍也无权要求阿强支付。

向捡到物品主动归还的人表达感谢可以用言语,也可以用赏金,这并不会让善事变味。

但若是起了私心想要侵占他人遗失物的,就没有权利要求失主支付任何费用。

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物归原主,甚至还想借机捞一笔的,最后捞到的可能只有牢狱之灾了。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是对人的最基本的要求。要想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不难,从每天学点法律小知识做起,准保你能恪守底线,遇事不慌,维权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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