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执行不停
—抚宁区法院“涉民生案件”暨“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抚宁区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住春节前夕被执行人回乡返乡的有利时机,于1月10日开展“涉民生案件”暨“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功打响了2025年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1月10日清晨6点,东方欲晓,寒意透骨,抚宁区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6名执行干警整装完毕,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两路,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总计出动干警26名,警车5辆,到达执行现场16处,张贴传票11张,拘传5人,拘留1人,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金额为15.62万元。
从“我没有钱”到“我要履行”
罗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郭某某给付7000元工资款后,剩余的工资款7300元一直再未给付。几天前,申请执行人提供郭某某线索,抚宁区法院于此次集中执行将被执行人郭某某拘传到法院。
被执行人郭某某一直称“自己没有钱,给不上”。执行干警按程序对其进行体检送拘,被执行人终于撑不住了,主动联系家人,一次性履行全部剩余工资款,该案执行完毕。
从“我不服判”到“主动履行”
抚宁县某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田某某、侯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侯某某进行了拘传。侯某某一直认为,我不欠钱,我是担保人,为什么也判我还钱。经执行法官明理释法和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10000元,就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岁末年关,执行不停,“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抚宁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欠薪、赡养费、抚养费、侵权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持续开展行之有效的集中执行行动,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跑出执行加速度!
来源:抚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