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场送礼技术含量高,不能写具体数额,而要以不同的诗为暗号

碧海蒼山玉宇 2025-04-28 12:01:41

清道光二十五年,张集馨时任福建汀漳龙道,旋即奉朝廷旨意,改任陕西督粮道。依循彼时定制,凡道员级别的官员迁调,均须入京复命,以觐见圣上。

张集馨深知,陕西督粮道素被视为“天下道府之中首屈一指的优渥官职”,心中不禁泛起喜悦之情。然而,他亦敏锐察觉到,此次回京势必伴随着巨额开支。故而,在启程返京的前几日,他精心罗列了一份详尽的送礼清单,并吩咐家人多方筹措,最终借得白银一万六千两。

在官场交际语境下,礼品馈赠无疑是一项颇具技巧性的事务。张集馨久涉宦海,对于此中门道自是深谙于心。于其返京途中,为确保周全无误,对精心准备的送礼明细反复审视,不敢有丝毫懈怠。

幸赖张集馨行事审慎,此次入京所呈馈赠周全得体,获得京官群体一致首肯。凭借此,他得以在陕西督粮道一职上履职满三载,继而擢升为陕西按察使。

在清代官场,送礼一事蕴含诸多讲究,其技巧之繁复,远超常人想象。

【送给京官的礼统称“敬”。】

清朝初期,就制度规定而言,地方官员的法定收入颇为有限,从律法角度审视,其俸禄数额低微。在雍正帝执政之前,地方官员若进京,需向部分特定京官进献礼物。这些收受礼物的京官,主要为地方官的直属上级,以及与之有同年、同乡关系者。

雍正登基践祚之后,推行养廉银制度。此制度旨在优化地方官员的经济待遇,使他们于地方任上得以安心履职。

然而,雍正帝推行养廉银制度时,尺度把控失当,所定标准偏高。在此之前,地方官员在经济层面常被视作重点扶持对象,然因这一举措,竟迅速跻身富裕阶层。与之相对,曾经被普遍认定为收入丰厚的京官群体,却因此转而陷入相对贫困之境。

雍正帝或已洞察此一弊端,旋即着手提升京官待遇,推行双俸制度。然而,京官群体依旧怨声载道,他们秉持俸禄基数偏低之观点,即便享有双俸,其所得与养廉银之数额相较,仍相去甚远。

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地方官员的俸禄水平较京官竟陡然高出十余倍乃至上百倍,此情形无疑会引发财富分配格局的重大变动。

在特定历史情境下,“敬”作为一种衍生的非正规收入形式得以产生。从分类视角而言,“敬”主要涵盖冰敬、炭敬以及别敬这三大类别。

在古代官场的惯例中,“冰敬”乃特定时节外省官员向京官所呈送的财物,其性质类同于现代语境中的降温补贴,于每年炎夏之际,外省官员依规需按时向京官奉送此项费用。与之相对应,“炭敬”则如同保暖费用,每至寒冬,外省官员亦要及时向京官呈献,以表心意,维持官场往来之常例。

从理论层面剖析,即便身处京城任职的官员,其经济状况再为不佳,购置冰炭之物所需费用亦应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然而,以冰炭费用作为名目,从地方官员处获取钱财,此举相较其他方式,似乎更能为其增添几分冠冕堂皇的理由,从而在获取钱财时显得理直气壮。

在清代官场文化语境中,“别敬”的概念较具理解深度。它特指外官因职位迁调需进京履行述职职责,抑或京官获外放任职地方官之际,临时向相关官员呈送的财礼。而“冰敬”“炭敬”与“别敬”,共同构成了清代官场频繁提及的“三敬”体系。

在乾隆一朝,官场中馈赠的模式逐渐趋于定式。随之而来,相关文献便出现了诸如“京信常通,炭敬常丰”之类的表述。

【“敬”要送给哪些京官?具体数额又是多少?】

在官场生态中,礼品馈赠行为通常隐匿于台面之下,属于非公开的运作模式,这一现象背后的逻辑,为官者皆心领神会。就以督抚这一层级的官员而言,因其位处较高行政级别,故而在官场交往中,需要进行礼品输送的对象相对较多。

在京官体系里,军机处、内阁、六部以及都察院等关键部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那些品秩虽非高位,却执掌重权的司官,亦不容忽视,需以恰当方式表达敬意。

例如,在封建王朝的行政架构中,户部司职全国财政赋税等钱粮事务,刑部则主管各类刑名案件。此二部因工作特性,与各省督抚存在频繁且密切的政务往来。鉴于这种紧密的行政关联,户部与刑部中的郎中、员外郎等官员,便成为重点“关照”对象。稍有疏忽,未对其妥善“周旋”,便极有可能在相关政务推进中遭遇重大阻碍。

布、按、道等职官,因其行政级别相对较低,且与京城诸衙门在政务往来方面范围有限,因此仅向京堂等官员有所馈送。

于官场生态而言,除了对上级予以必要的疏通打点,在京的同乡与同年亦构成重要的政治利益团体。此群体内部基于地缘、年谊等因素,维系着一定程度的情谊纽带。从政治策略角度审视,在面临关键节点或复杂局势时,这一群体所蕴含的能量不容小觑,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针对维系与该群体关系所需的资金投入,必须予以充分保障,丝毫不得懈怠。

此外,任职于特定省份的地方官员,对于该省份籍贯的京官,需有所表示。盖因身处异地为官,需仰仗这些京官的支持与协助。例如,若有浙江籍官员获任广东巡抚一职,便务必要向在京的广东籍重要官员馈赠礼品。

对于其他非关键职能部门,亦需视具体情形进行必要安排。以翰林院为例,其中诸翰林皆擅文墨。当下,其职位看似不显,然从长远仕途发展角度观之,潜力巨大。或经数年积累,便有望入阁拜相,故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实有必要。

诸如鸿胪寺、太常寺、钦天监以及太医院等官署机构,在相关事务往来中,仅需与该衙门长官进行妥善沟通与协调,而无需对机构内所有人员逐一开展工作。

依据野史笔记所载,“三敬”数额遵循既定惯例,以官员官阶为基准,形成差异化标准。不同品级官员所得数额范围为八两至四百两。

通常而言,在既定规制下,各级官员所获俸禄呈现出明确的差异化标准。首席军机大臣的俸禄定为四百两,而其余军机大臣则为三百两,军机章京的俸禄介于五十两至一百两之间。此外,协办大学士、各部尚书以及左都御史,其俸禄均为二百两,侍郎的俸禄则设定为一百五十两。郎中的俸禄标准是一百两,员外郎为八十两。至于翰林以及各部主事,其俸禄范围大致在八两至三十两之间。

或许有读者质疑,仅送八两乃至十几两,似显微薄。然而,此观点有失偏颇。虽单笔馈赠数额看似有限,但考虑受礼人数众多,总体花费极为可观。若欲周全馈赠,所需银两绝非小数,若无万两以上恐难成事。以张集馨为例,其调任陕西粮道时,此项开支竟高达一万七千余两。

在当时的情境下,送礼这一行为与当下类似,需清晰注明送礼者身份及礼品数量,否则易致记录与实际情况难以对应。然而,于礼单上直白标注礼品数额,在官场文化语境中,被视为有失体统之举。鉴于此,官僚群体经思索谋划,寻得了一种应对策略。

若馈赠数额为八两至十两,于礼单之上需题一首八韵或十韵之梅花诗;若所赠银两达数十两,礼单所题梅花诗之韵数亦相应增至数十韵。当馈赠金额进一步攀升至较大数额时,礼单所题则变为贤人诗。而一旦馈赠数额高达三百两,礼单所书便为毛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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