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案、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N1DF41K)于2021年7月22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地址在天长市秦栏镇庆祝村第二工业园区,因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也未在我局依法办理歇业,2024年11月13日我局在https://www.tianchang.gov.cn/public/161054604/1112434942.html网址发布《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天市监清吊提字﹝2024﹞02号),要求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补报并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税务登记机关补报纳税申报,公告期届满后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
2024年12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核查时未发现有经营活动,通过登记住所和注册系统留存的电话号码均无法联系,注册地经济发展局也证明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在天长市秦栏镇庆祝村第二工业园区未有经营活动,也无实际经营场所。经向天长市市税务局和天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商请协查回复,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在税务局连续2年未登记且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未参保。
经调查取证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成立。本案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本局认为,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年报,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歇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给予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N83KT9P)于2021年9月23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地址在天长市秦栏镇庆祝村第二工业园区,因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也未在我局依法办理歇业,2024年11月13日我局在https://www.tianchang.gov.cn/public/161054604/1112434942.html网址发布《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天市监清吊提字﹝2024﹞02号),要求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补报并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税务登记机关补报纳税申报,公告期届满后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
2024年12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核查时未发现有经营活动,通过登记住所和注册系统留存的电话号码均无法联系,注册地经济发展局也证明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天长市秦栏镇庆祝村第二工业园区未有经营活动,也无实际经营场所。经向天长市市税务局和天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商请协查回复,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税务局连续2年未登记且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未参保。经调查取证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成立。
本案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本局认为,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年报,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歇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给予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通过登记地址无法与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取得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天长市同成电源有限公司、天长市光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