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86版《西游记》中“唐僧”的扮演者迟重瑞因一身“佛装”正襟而坐为某企业录制一则祝福视频引发热议。
有人说他此举是为捞金,说一句话收取酬金2000元。
舆论纷纷之下,迟重瑞也坐不住了,联系该企业负责人(一个胖嘟嘟三十来岁的小伙子)出面澄清,说明他与迟先生是多年好友,录制的视频并非商业行为,而只是朋友之间的真挚祝福。
但也有网友觉得这个“澄清”不能自圆其说:如果是朋友之间的祝福,那平常便装就完全可以,为什么一定要唐僧打扮呢?
是不是被“戳穿”了脸上挂不住才让人出面解释?
支撑这些网友的思维逻辑是:迟重瑞虽与女富豪陈丽华结婚多年,但属“入赘”性质,并无地位可言,也不掌管财权,那是相当的“卑微”。
正因如此,才想给自己找点“零用钱”花花。
听起来也似乎有几分道理,因为据公开资料,陈丽华高达530亿的身家都为自身和子女所有,一手缔造的商业帝国也全权掌管,迟重瑞并没有介入(应该也无法介入)
但即便没有介入和管理的权利,以迟重瑞当今的身家和名望,为区区2000元钱不惜抛头露面那也未免匪夷所思。
由此看来,多年以来,这桩“女强男弱”的婚姻一直是公众好奇不已而津津乐道的话题。
那么,这对名人夫妻的关系本质究竟如何呢?
01
30年前,在《西游记》中被众位妖精眼馋惦记的唐僧唐三藏,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令女人为之垂涎的奶油小生。
瞧瞧迟先生这年轻时的照片,分明是令人眼前一亮的美男子,谁不动心?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痴迷京剧的共同爱好,他与女富豪陈丽华邂逅相识并一见如故。
至于当年这对年龄地位天悬地隔的两个人是如何擦出爱情火花,又是谁先捅破这层窗户纸的,当前有两个版本,一个是迟重瑞率先表白,陈丽华顾虑到两人的年龄差和自己离异带有多个子女的现实而顾虑重重。
第二个版本是当时两人开始交往之时流言四起,“被包养”和“吃软饭”的传言搞得迟重瑞如山压顶,不忍迟重瑞独自抗击舆论压力,陈丽华勇敢以情书示爱。
孰是孰非并不重要,假假真真也无须分辨,重要的事实是,名下资产无数,拥有长安俱乐部和金宝街的国内第一女富豪和声名鹊起的初代鲜肉迟重瑞冲破社会阻力喜结连理,而且相敬如宾地走到了30年后的今天。
是因为纯净到99.999%的爱吗,无须讳言,如果当年陈丽华不是个女富豪,别说下岗女工,就是个普通职业妇女,这事估计也比较悬—人是欲望的综合体,是善于利益权衡的生物,没有必要把“爱情”说得那么超凡脱俗一尘不染。
但如果据此断言两人一个是尝新鲜包养小白脸,一个是利欲熏心抱粗腿,那肯定也不公平。
首先,这种看法的立论根据是陈丽华大迟重瑞整整11岁,又一无颜值,二无身材,看不出任何“吸引力”。
可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看到的只是老年陈丽华的“颜值”,不要说青春妙龄,就是两人相识之时她也比现在足足年轻30岁。
30年的岁月,足以令任何一个人面目全非判若两人。
不要看陈丽华老年身躯臃肿,年轻时却也风采超群。
所以,30年前与迟重瑞相识之初的陈丽华非但并不丑陋臃肿,相反,还应该是风韵犹存而别具魅力。这是其一。
其二,同时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是,查阅关于陈丽华的资料,不管是文字采访还是视频录制,她都给人一种成熟、稳健、待人接物情商极高而处事圆融的印象。
首先,作为一名中国最具知名度的女性亿万富豪,尽管有据说出生于颐和园、为满族正黄旗第八代叶赫那拉氏后裔的家族背景,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极低价格从家具厂购买到明清珍稀家具,然后移民香港之后售卖赚取到人生“第一桶金”的发家史,听起来颇富传奇色彩。
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具有任何不为人所知的神秘背景关系,其后从香港买房置业然后趁楼市良机抛售,在九十年代转战内地在北京建造长安大厦,创立中国首家高端商业俱乐部—长安俱乐部,创设寸金寸土的高端商业街—金宝街的一系列商业决策,都可体现其眼光、见识、气魄和胸襟的不凡。
迟重瑞也曾在采访中感慨:“董事长做事极为果断,而且眼光独到,上亿的项目举手之间就可拍板决定。”
如此拥有巨大能量之人,肯定同时也会散发出非凡魅力。
面对这种叱咤商界的女强人,有的男人会自惭形秽而畏缩不前,而有的男人却会报以爱慕和欣赏的目光。比如迟重瑞。
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并不畏惧她的强,我恰恰很喜欢这种女强人。”
但如果这种女强人霸气侧漏,对迟先生恃强凌弱,颐指气使,迟重瑞还会多年情怀依旧吗?
02
恰恰相反,陈丽华是一个极懂得经营夫妻关系的睿智女人。
长久以来,公众对迟重瑞始终对陈丽华态度恭敬,口称“董事长”、走路跟在身后小心扶持始终报以微词,觉得太过“卑微”。
而且据说他们从来不互开玩笑。
可是他们忽略了另外一个事实,迟重瑞固然常年称呼夫人为“董事长”,但陈丽华同样也30年如一日叫他“迟先生”啊。
两个人都始终互称对方为“您”。
陈丽华在采访中甚至对鲁豫说:“而且我又比他大,迟先生演《西游记》粉丝那么多,迟先生又是那么漂亮,很多女人都排队追……”
听听,这哪里像是“低嫁”,听上去甚至不乏“高攀”的意味。
正如她本人所言:“互相尊重地在一起,那么谁也不会厌烦谁,这样才会长久。”
不但对丈夫,她对自己的子孙同样尊重爱护。他们的家极讲规矩,不管多忙多晚,全家人每晚都要共进晚餐,而且谁也不许闹情绪不高兴。
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只要陈丽华不动筷子,所有人就谁也不吃一口。
这就无形中给陈丽华带来了“压力”,有时怕大家都等自己耽误时间,她会打电话对家人说有事情耽搁要晚点回家,让大家不要等自己先行开吃。
其实打电话的同时,她的车已经快要到家,但她既怕全家人饿着肚子等人心急,又怕耽误了孙子们的学习时间……
“尊重”是人与人关系的根基,是建立和谐美好生活的不二法则。
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情商”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生存技巧,但对于陈丽华这样家资亿万的富豪来说,“情商”完全就是一种自然体现的人生修养。
相信在他们长久的婚姻生活中,她一定不曾给丈夫带来压抑和憋屈的感觉。
还有另一个细节可以佐证她的情商之高。和鲁豫见面时,陈丽华自然地给瘦小的鲁豫一个大大的拥抱,大概握手时她感到鲁豫的手很凉,于是又与她携手同行,用自己的手温给鲁豫暖手。
也许有人会说,那不过是面对摄像头的“作秀”而已。
可是,当一个人的财富与地位到达一定程度时,更常见的状况是,他(她)也许会不屑伪装,而将膨胀的内心世界肆无忌惮地显露出来,某些明星在公众场所的言行表现便足以印证这一点。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参观她的紫檀工厂时,陈丽华带领鲁豫进到喜房之内。
不知是否经过主人首肯,鲁豫径自坐在了喜床之上。
在中国传统语境之中,坐他人的卧床是不宜之举,尤其是喜床,更是禁忌。
曾看到网友分享的一则亲身经历,写自己参加闺蜜婚礼,因为脚穿高跟鞋在洞房之内连续站立了一个小时,实在疲惫便在喜床上略坐了片刻,结果被闺蜜奶奶当众斥责到满面通红,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喜床的某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民族潜意识。
即便是紫檀工厂生产的仿真高级工艺家具,不存在婚床禁忌,也是需要刻意保护的。
可是,鲁豫却无意识地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旁边众人也许微觉惊诧,陈丽华却丝毫不动声色,反而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坐到鲁豫身旁:“喜床一般都是成双成对的坐,那我给你当龙吧!”
这颇有些为解他人衣脏尴尬,而不惜自污其衣的古风。
另外,参观工厂时,陈丽华还给工人们带去美味的高级月饼。并且说,对这些给自己效力了十几年的老员工,她每月一号发工资从不拖欠,而且有时一个月要连发三次奖金,全部金额加起来甚至要高于工资。
对于爱侣、子女、员工乃至外人,豪富如陈丽华,却能做到以己度人无微不至,具备如此情商之人,的确很难不让人心生好感爱意。
03
说完了陈丽华,再说说迟重瑞。
很明显,他也是一个具有高情商之人。
陈丽华评价他说:迟先生,这个人很好不虚伪,说话慢条斯理的,我管他叫“迟到”,他上学的时候就老迟到,28岁才大学毕业,38岁才遇到我。
“慢”其实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稳”,比起只争朝夕急不可待,不急不缓择时而动显然更具人生智慧。
他出身五代京剧世家,因为时代变革没有从事自己心仪的职业,但不急不躁之下,终于等来了“唐三藏”这个经典角色。
别人38岁或许子女都快考大学了,他却还单身未婚,但从容等待之下,终于等到了相守一生的爱侣陈丽华。
更重要的是,面对“圣僧难过金钱关”和“女富豪吃到了唐僧肉”等等非议乃至羞辱性的言论,多年来他不争不辩不怒不怨,颇有“八风不动”的佛门气度。
他的情商不但表现在对妻子,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对待妻子的子孙,几十年三代同堂和谐相处而相安无事,真不知需要多少处事智慧和人生涵养来支撑。
陈丽华的儿子赵勇曾对他说:“您现在光亮的头发,就感觉特别富态,您现在什么样,就保持什么样,别再留头发了。”
一言既出,迟重瑞就真的再也没有留过头发,而从此改以光头示人。
这难道不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尊重,体现出的不是一种超凡的情商吗?
04
相互尊重,自身富有人格魅力,这是建立美满婚姻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并不是关键性的一环。
迟重瑞曾说过一句这样的话:“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结合是缘分,如果没有共同语言和共同爱好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而他与陈丽华的共同语言和爱好就是对传统文化的眷恋与热爱。
起初是京剧,后来是紫檀。
陈丽华晚年将资产经营全权交给子女,自己全心投入到痴迷的紫檀事业之中。她建立紫檀博物馆,两人分别任正副馆长,一起经营这个在他们看来余生中至高无上的事业。
他们一致决定要将这座集物质与精神一体的民族瑰宝留给国家,留给后人。
共同的爱好使他们走到一起,心魂互通,相对两不厌。
接近的情性、涵养、待人接物,保证了各自独立又亲密无间。
相互的欣赏和爱慕,长久滋养着爱情的花朵。
多年的相濡以沫,已重塑血浓于水的亲情。
这才是他们情感的“保鲜”秘诀,是婚姻之船横渡岁月长河的压舱石。
我想,在迟重瑞的内心中,应该不会对这桩在世人眼中“卑微”的婚姻关系觉得“吃亏”,感到“憋屈”,那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人生感受,唯有自知,无须解说。
我是仇意,欢迎关注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李春平和迟重瑞孪生弟兄。
被老妖掠夺。
令人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