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专家解读: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

电商中心曹叔 2025-04-09 18:18:13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如同一把精密的“手术刀”,切中了数字经济治理的两大命脉:数据透明化与风险可控化。这一政策的出台,究竟释放了哪些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达达集团、得物、苏宁易购等数字零售类,美团、饿了么、鲁班到家、土巴兔、哈啰、滴滴等数字生活类,以及飞猪、携程、去哪儿、同程、曹操出行等在线旅游类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 网经社独家策划“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泽大律师事务所、中治律师事务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企赋未来科技等专业律师、专家,共同探讨平台、商家、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

对此,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汪政律师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

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推广,数字鸿沟正在加剧,导致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屡遭权益侵害,强迫交易、甚至电诈案件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的毒瘤。为此,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4类数据的报送时限、报送层级和报送内容等,旨在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指导平台企业落实合规数据报送的主体责任,探索穿透式数据监管模式,以持续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平台经济良好发展生态保驾护航。

一是从网络安全治理角度看,该暂行办法是在我国网络安全领域“三法一条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核心法律框架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安全,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合规数据报送行为,规范数据监管和构建良好平台经济生态所颁布的又一重要网络安全法律规范。

二是从网络交易角度看,该暂行办法是在《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网络交易法律框架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规交易,打击违法交易行为所制定的行为规范,数据报送成为平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有利于威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互联网不是法外空间。

三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该暂行办法规定数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尤其对监管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单独列明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进行保护,否则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虚构原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

综上,平台企业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加强《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和落实,及时开展数据合规自查自纠,并根据办法的报送要求更新系统以夯实合规基础。如为逐不法利益,则不仅是舍本求末更无异于饮鸠止渴,一个合法规范的平台经济生态系统需要利益各方共同努力去维护和打造!唯有清风劲朗方得长治久安。

【专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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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中心曹叔

简介: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电商行业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