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万典律师接到一位安徽滁州伍女士的电话咨询,伍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拆迁的事情,你们现在是在安徽还是北京啊?”律师答道:“我们是北京的执业律师,代理全国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官司,您说您的问题就可以。”
伍女士说:“我们这是安徽滁州的,离市里不远。房子是自建房,30多年前在荒地上建的,现在是门面房,有两间,一间是30多平米,一间是60多平米,都有营业执照,加起来差不多一百来平。还有个地下室,也是一百多个平方。
现在我们遇到修路了,马路扩建,以前是两条道现在要扩建成四条道。扩宽就影响到房子,因为道路离房子近,然后导致房子有点裂缝,下沉地基。毕竟我们都住在里面,有安全隐患了,前几天他们挖机挖到这边,搞得我们楼上的吊灯也掉下来了,比较危险。
我们家对面就是乡zf,zf那边的意思是修肯定是不给修,也恢复不了原状。我们要是想住就继续居住,要是不想住的话就给我们拆了。”
门面房1:1换住宅,地下室不给补偿
律师问伍女士,拆的话是怎么补偿呢?
伍女士告诉律师:“zf是这么给我们说的,给我们的门面房按照1:1置换,置换为住宅楼,因为他们有建的期房,说到时候可以选择住到安置房里。
但是对于这种补偿方式我们不认可。首先只给我们算了房屋的面积,地下室的面积不算在内,拆迁办的人说地下室没有补偿,也不给我们评估。另外就是我们是门面房,有营业执照,每年都有三四万的纯收益,要是变成安置房,我们不能营业,就没有收入来源了。最后就是zf说我们可以继续居住,但现在每天都在修路很可能把我们房子挖塌了,怎么继续住下去呢。”
听到这里,万典律师给伍女士讲到:“我们国家修路征收房屋和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征收,要保障被征收人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像您这种如果选了zf的补偿方式,最后也只有一个100平的楼房,不仅降低了你们之前的居住面积,而且导致你们没有正常收入,从而也降低了你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是不合理的。”
除了以上这一点,律师还告诉伍女士,国家修路征地,不是说想拆你们就拆,不想拆就让你们居住。征收集体土地要经过省级以上zf批准,还要有征地红线图,如果你们在红线范围内,那么是必须征收的。
紧接着律师问伍女士,你们房屋所在地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区内?伍女士说她也不了解,说农村吧也不是农村,说城里也不是城里,反正离滁州骑电动车也就十来分钟。
按照伍女士的说法,他们家所在地很可能已经处于城市规划区内,那么这样就可以参照周边类似门面房的市场价进行补偿了。
最后律师告诉伍女士,现在她这种情况需要先调查取证,把征地红线图调取出来,看看自家是否处于征收范围内,然后再看看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了解了这些之后再和征收方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