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3828-1号:郑州江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王台旧村改造三期工地出入口位置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清洁,造成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正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月15日核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整改,造成路面污染面积6平方米(长2.6米,宽2.5米)。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郑州江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之前,郑州江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00时16分在王台旧村改造三期项目工地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被罚10000元。
郑州江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06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英协路51-3号华悦时间广场22楼265号,法定代表人为郭井齐。
西海岸新区王台旧村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万怡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