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栩境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盈科广州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专注走私犯罪辩护
第1号
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第18号
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第151号
陈德福走私普通货物案
——犯罪单位的自首如何认定
第267号
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
——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第268号
上海华源伊龙实业发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擅自将“进料加工”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行为的定性
第336号
王红梅、王宏斌、陈一平走私普通货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少量违法所得用于单位的经营活动,绝大部分违法所得的去向无法查清的,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第416号
蓑口义则走私文物案
——走私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化石的行为应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走私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化石以外的其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不能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第423号
林永杰、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
——走私仿真枪犯罪案件中的有关鉴定和计税依据问题
第455号
张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应数罪并罚
第616号
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
——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第744号
朱丽清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案
——走私年代久远且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772号
王宇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适用
第773号
程瑞洁等走私废物案
——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840号
应志敏、陆毅走私废物、走私普通货物案
——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行为人对夹藏物品是否具有走私的故意以及对走私对象中夹藏的物品确实不明知的,是否适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根据实际走私对象定罪处罚的规定
第873号
广州顺亨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在刑事案件中如何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以及如何认定走私共同犯罪中主、从犯
第938号
戴永光走私弹药、非法持有枪支案
——走私气枪铅弹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否应当有别于一般的走私非军用子弹
第1075号
王挺等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
——因个人爱好,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119号
舟山市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李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
——冒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的船舶名义,将自捕水产品作为不征税货物报关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199号
吕丽玲走私普通物品案
——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434号
佛山市格利华经贸有限公司、王炽东、李伟雄走私废物案
——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行为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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