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毓美:未婚妻被夺走自己被判死刑,治河名臣变黄河神

星河漫漫游 2024-12-18 16:13:06

栗毓美(1778年-1840年),字含辉,又字友梅、朴园。山西省浑源县人,清代后期治河的名臣。他起初是一个拔贡知县,后来官至太子太保、东河总督,是治理河流的著名官员。

当他还是知县的时候,他就非常善于审理案件。他曾经说过,审理案件应该从侧面入手,让罪犯不得不坦白真相;然后再观察他们的神情,根据人情事理来判断,自然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只是单纯地用刑讯逼供,或者把重要的供词先从审问官口中说出,即使案件没有冤屈和放纵,也难以让人信服。

不久,滑县果然发生了动乱,强克捷死了,动乱波及到了京城附近,震惊了全国,人们这才佩服栗公的先见之明。

在治理河流方面,他提出了使用砖块的方案,认为柳树、芦苇等材料,用来防洪不过两三年就会腐烂,实际上是浪费粮食和钱财;购买和储存碎石,不仅路途遥远价格昂贵,而且河滩上的沟渠阻碍了船只运输,也很不容易,况且石头表面光滑,放入水中容易滚动,仍然不免会冲刷河道;而砖块表面粗糙,与泥土粘合,抛入河中可以形成平坦的斜坡,就能分散水流的力量。

每一立方砖的价格不过六两银子,而石头的价格则是每方从八九两到十二三两不等,即使价格有差异,碎石大小不一,堆放起来多半是空的;砖块则是每千块为一方,平铺计数,堆放得结实紧密,而且与砖块相比,石头每方重五六千斤,砖块每方重九千斤,一方碎石的价格可以购买两方砖块,而抛入一方砖块,又可以抵得上两方石头的使用,经费可以大大节省。

于是他不顾别人的议论,不怕辛苦和抱怨,坚决实施这个方案。皇帝非常赞同他的话,命令地方官员不要阻挠他,于是他连年取得成效,多次受到嘉奖。

在他任职五年期间,河东一带地区很少发生水灾。由于他清正廉明,勇于执法,以致触犯权贵,遭到陷害,后来积郁成疾,卒于河道总督任上,以身殉国,享年63岁。

当他的灵柩从河南北上运往山西时,沿途群众挥泪相送,千里不绝。许多官吏"亦皆闻之流涕"。此外,人们还到处建立生祠来祭祀他。

他去世后,甚获殊荣。皇帝追封为太子太保,赐"恭勤",道光皇帝还作了祭文和碑文,并赐祭葬,道光皇帝向近臣说:“栗毓美办事实心,连年节省帑金数十万,一旦病故,诚为可惜。”

栗毓美去世的第二年,黄河在开封决口,官员们日夜堵塞,正当合龙的时候,河上忽然来了一条蛇,大家欢呼起来,欢迎它,认为它是黄河神。因为河快要合龙时,河神一定会变成蛇出现,其中有黄大王、朱大王、齐大王等河神。

而有经验的河工,看到蛇的颜色,就知道是哪位神灵,会称呼它的名号,用金盘迎接它,蛇就会跃进金盘,用河督的轿子迎接到庙里,祭祀几天,等到合龙,蛇才消失不见。

只是这次来的蛇是灰色的,不是以前见过的那种,无论怎么称呼某某大王,蛇都不动。大家都很困惑,巡抚牛鉴听说后,来到河边,一看到蛇就惊讶地说:“你是栗大人吗?”

话音刚落,蛇就跃进了金盘里。第二天放下竹笼,事情平安完成。大家问巡抚:“你怎么认出是栗公的呢?”

他说:“栗公脖子下有白癜风,周围像玉一样,我看到这条蛇脖子上有白圈,怀疑是他变的,叫它就答应了。他真的成了河神了。”于是上奏朝廷请求将栗公列入河神的祭祀中,从此人们称这个河神为栗大王。

栗毓美六岁就上学,他作对联能让老师惊讶;九岁学习写文章,下笔就像已经构思好的一样。

同县的某位老翁,看中了他的才华,认为他以后必有出头之日,就招他到家里让他和自己的儿子一起读书,同吃同住好几年,待他长大后要将自己漂亮的女儿嫁给他。

一天晚上,强盗杀了老人的儿子,房间锁得好好的,没有痕迹可寻,大家都怀疑是栗毓美作案,栗公无法自证清白,官府也不能为他澄清,已经判了他死刑。

而老翁的女孩改嫁给了同乡的富人王某。结婚几天后,王某喝醉了告诉女孩:“我爱慕你的美色,用重金雇了剑客,本来想杀栗某,没想到误杀了你的弟弟。”

女孩听了,表面上很平静,第二天回娘家,直接去县衙门喊冤,官府提审王某,王某无法辩解,于是逮捕了王某,释放了栗公。

女孩见到栗公,哭着对他说:“我之所以忍受这样的事,是因为弟弟的仇和你的冤,除了我没有人能昭雪。现在真相大白了,我既然已经嫁给了别人,不能再侍奉你,也没有再回仇人王某家的道理,只有一死了之。”

原来这个女孩早就怀疑王某是凶手,只是她不以身相嫁就不能获知真相,无法为弟弟报仇,也不能为栗公雪冤,可泣可叹。

于是这个刚烈的女子在栗公面前自刎而死,全县的人都惊叹她的节烈。栗毓美感激于她的义气,荣耀显达后,终身没有娶正室,始终虚位以待,将她视为自己的原配正妻。

栗毓美的智慧、决断力和高尚的品格,以及他对待工作认真,对未婚妻忠贞的态度,值得后人借鉴。

--出《清代名人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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