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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仪,是道教以灯为主要法器的一种科仪,在祈福与超度道场中都很重要,灯作为法器,迎接神仙下降斋坛,为亡魂照彻地狱幽暗,引导其出离地狱。
灯仪源于古代的祭祷仪式,秦汉皇宫中有青玉五枝灯、百华树灯等,灯已被用于宫廷祭祀,至汉代,有祀太乙之俗,在宫中燃太乙灯,通宵礼祀。
至南北朝时,醮坛执事中已有“侍灯”一职,刘宋时期,陆修静制订斋醮科仪时,已制订燃灯礼仪。
陆修静《燃灯礼祝威仪》中有《明灯赞》三首,其一曰:“丹精寄太元,玄阳空中响。舍形灭苦根,幽妙至真想。垂华不现实,因缘示光象。我身亦如之,乘化托流景。”
到唐末五代,道教斋醮中就有了完整的礼灯仪。元朝时期,灯仪被广泛地运用于金箓、玉箓等道场中。
唐末五代杜光庭在《太上黄箓斋仪》曰:“夫礼灯之法,出金录简文。凡修斋行道,以烧香燃灯最为急务。香者,传心达信,上感真灵:灯者,破暗烛幽,下开泉夜。长夜地狱,苦魂滞魄,乘此光明,方得解脱。”
宋代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八曰:“夫就斋入静,灯烛居先,朗耀八门,光辉九夜,续明之功既举,长更之福可修”、“燃灯威仪,功德至重,上照诸天,下照诸地,八方九夜,并见光明,侍灯之官,勤为用意,每令灯光,竟夕明真”。
宁全真《上清灵宝大法》卷三二亦说:“大抵烧香燃灯为斋功之首,其余事可增减,却所不论,唯法天象地,于灯烛宜从厚也。”
由此可知,道教认为行道礼诵,灯烛为急,通过此仪,可以续明破暗,上映无极福堂,下通九幽地狱,是最上乘的一种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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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灯仪包括:九幽灯仪、北斗灯仪、本命灯仪、血湖灯仪等。
九幽灯仪是开度类灯仪的一种,“九幽”即九幽地狱,行此灯仪,使三涂罪爽出离冥途,五道众魂超陵善道。
血湖灯仪也是开度类灯仪的一种,血湖乃地狱之一,是专为超度因妊娠而亡的妇人而设的,其旨在于神灯朗照血湖地狱,使产死亡魂脱离血湖,登真悟道。
北斗灯仪是祈禳类灯仪的一种,“北斗”即北斗七星,此仪是以神灯礼拜北斗星君,祈求延寿解厄。
本命灯仪也是祈禳类灯仪的一种,全称“北斗本命延寿灯仪”,道教认为人有命星主宰,燃本命星灯,即可形神安静,寿永长春。
灯仪中需点的灯数甚多,有三十六盏、四十九盏、五十四盏、百十盏等等。
为什么铺灯要用米呢?
据《道书援神契》称:“古者仓颉制字而天雨粟,鬼夜哭。故道法划地为狱,以米为界,后世凡铺灯,皆用米”。
灯图最初为地狱象征,后来内容越来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