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2024 年 11 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始,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添 2 天,当中春节、劳动节各自增加 1 天。
基于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予以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除了个别特殊状况之外,春节自农历除夕开始放假调休 8 天,国庆节自 10 月 1 日起放假调休 7 天,劳动节放假调休 5 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者连休 3 天(倘若逢周三则仅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倘若遇上中秋节则合并放假 8 天。
接下来,劳动节休假 5 天,端午节休假 3 天,国庆节、中秋节休假 8 天。具体的安排详情如下:清明节:4 月 4 日(周五)至 6 日(周日)放假,总计 3 天。
清明节放假 3 天且不进行调休,这种安排意味着不再为了拼凑出所谓的假期而进行复杂的调休操作,这毫无疑问是百姓的一大福音。这种决策充分体现了对民众休息需求的尊重和关怀,让人们能够更加自由地规划和享受这三天的假期时光。不再需要为了前后的调休而打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节奏,能够以更加轻松和愉悦的心情投入到假期当中。
此外,对于许多辛勤工作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份贴心且实在的福利,让他们能够在繁忙的生活中拥有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宁静与放松的时光。其实,只有想人民之所思,践人民之所托,持续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转化为现实,这样的政策才能赢得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毕竟,金杯、银杯,永远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