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科技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学校为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陕西省国家“双一流”重点培育高校。学校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
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58号
临潼校区
(1)临潼校区秦汉校园:
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2)临潼校区骊山校园:
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一、历史沿革
▶西安科技大学的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国立西北工学院(由北洋大学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北平大学工学院、焦作工学院组建而成)矿冶工程系。矿冶工程系由原国立北洋大学工学院矿冶系(成立于1895年的采矿冶金科)和焦作工学院矿冶系(成立于1909年的采矿冶金科)合并组建而成。
▶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
▶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
▶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二、重点学科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个)

三、2024年招生政策要点
1.我校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大类招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2.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4.本硕分流培养专业实行高考直招和校内选拔两种选拔模式,高考直招专业录取规则同普通专业,校内选拔规则见《西安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培养管理办法》。
四、转专业政策
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入学一学年(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公共选修课)不低于3.00且满足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
(二)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线30分以上且入学一学年(两学期)内必修、主干课程无不及格的;
(三)国际交流学生在外校所学专业与本专业差异较大且学习时间在2年及以上的;
(四)学习期间确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五)留级、降级或复学后,原专业已取消招生的;
(六)因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内容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
(七)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在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八)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实施办法》中相关要求;
(九)学生自身在学习上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注:申请转入采矿工程“智能开采特色班”的学生,基本条件见《关于开展采矿工程2023级“智能开采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申请转入地理信息科学本硕连读国际班的学生,基本条件见《关于开展2023级地理信息科学本硕连读国际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硕连读类、卓越计划类的;
(三)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五)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违纪)受到处分的;
(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七)属于毕业班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在陕专业录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