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老大”余彦新:祸害汉中10余年,鱼肉乡里、欺压百姓

历史海大富 2024-12-13 09:34:34

2019年10月9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对陕西汉中余彦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余彦新犯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11项罪名25起犯罪事实,相关1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余彦新作为当地的黑老大经常鱼肉乡里、欺压百姓已经人尽皆知,却为何能够持续作恶十几年逍遥法外?

一、从小看大,本性难移

余彦新,原名谈歼,小名“新娃”,1972年出生于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东街,他自小不爱学习,天天在学校里打架斗殴,老师和同学一见他就头疼。学校为了纠正他的行为多次找他父母谈话,但他已经油盐不进,最终老师父母都放弃了对他的教育,任凭他自生自灭。因此他很早就不念书了,离开学校到社会上混。

1993年,21岁的余彦新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这八年的劳教改造并没有让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开启了他之后走上不归路的大门。

出狱后,余彦新并未改过自新,反而是勾结各路黑恶势力,最终形成了以自己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自2013年以来,余彦新始终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他组织人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催收、争夺地盘,成为一股恶势力。

他先后网罗周露军、刘勇等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在汉台区周边乡镇开设赌场,并在开赌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当地人尽皆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余彦新持续“做大做强”还离不开另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苟少森。余彦新出狱后无所事事,一次无意中听说当地黑道上有一位名头很大的“人物”,这个人物成名已久,自2003年以来,就网罗、纠集、吸纳许多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壮大经济实力,依托森达公司等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维系组织的存续发展。

于是他很快拜在苟少森的门下,学习各种黑道敛财手段。苟少森非常重用他,手把手教他如何开设赌场,积累并提高自己的的经济实力。之后他们又以此为基础,该组织又陆续向建筑工程行业延伸。以其狱友、亲属、同学、发小等关系为纽带,辐射建立成员体系。

他们还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将同样开设赌场的周珂等人排挤出汉中地下赌场,以苟少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基础陆续吸纳苟艺丹、袁汉川、王汉新、田野、马伟等人,使该组织影响和势力不断扩大。

他们在汉台区徐望镇、铺镇、汉王镇等地开设以余彦新为“锅主”、其余人员分工协作的地下赌场以牟取暴利。参赌人员王某因不堪承受巨额赌债自杀。

2016年至2017年,杨海娟、杜艳玲、刘勇等人通过余彦新牵线搭桥,勾结缅甸果敢地区“果博东方”赌场在汉台、南郑等地开设“百家乐”、“龙虎”网络赌场。

2017年4月,周露军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区以“斗牛”的方式开设赌场;2018年3月,刘勇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南郑等地,以“推饼子”的方式开设赌场,被告人余彦新还以多年来开设赌场所谋取的非法所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攫取高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该组织成员持枪、管制刀具、棍棒等作案工具,实施抢劫作案1起,聚众斗殴案3起,故意伤害案3起,寻衅滋事案6起,非法拘禁案1起,开设赌场案7起,强迫交易案2起,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1起,违法案件2起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8人、轻微伤4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罪行累累却执迷不悟

2018年9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在侦办一起恶势力案件中,发现了余彦新的黑社会团伙的犯罪行为。犯罪组织头目余彦新安排无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自首”,替骨干成员承担法律责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以此为突破口,打掉了余彦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缴获枪支和大量作案工具。

2019年8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余彦新、刘勇、周露军等人涉黑案。

据警方调查,余彦新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余彦新作为黑社会组织的头目,组织并领导了该犯罪集团的许多违法活动。

余彦新犯有开设赌场罪。余彦新及其团伙成员在汉中市汉台区周边乡镇开设地下赌场以牟取暴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余彦新犯有寻衅滋事罪。以其为首的黑恶组织为争夺赌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

余彦新犯有故意伤害罪。余彦新及其组织成员参与故意伤害他人,曾造成过他人死亡、重伤、轻伤。犯有聚众斗殴罪。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

余彦新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余彦新及其组织成员为扩张其势力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并持有枪支弹药,对社会安定环境产生严重威胁。犯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余彦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活动,扰乱了金融市场。

余彦新以多年来开设赌场所获取的非法所得240万元,伙同龙远金、张汉存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汉中鑫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非法吸收存款累计2700余万元,非法发放贷款累计7100余万元。刘勇开设赌场敛财120余万元,周露军开设赌场敛财100余万元,杨海娟、杜艳玲开设赌场敛财60余万元。

警方共查扣冻结该团伙资金账户、债权凭证1.22亿元,房产18套,汽车11辆,字画、首饰、摆件等贵重物品25件,全案罚金、罚没款及追缴债权合计1.64亿元

余彦新还犯有包庇罪。余彦新在组织成员参与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严重干扰了司法活动。犯有窝藏罪。余彦新涉嫌窝藏犯罪组织成员,以逃避法律制裁。犯有偷越国境罪,团伙成员涉及偷越国境的犯罪行为。犯有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余彦新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维护其非法活动。

让人可气的是,一审宣判后,以余彦新为首的犯罪团伙分子不服法院判决并提出上诉。2019年12月3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上诉人余彦新等1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正视听。

三、保护伞根深蒂固

以余彦新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组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以至于当地人尽皆知,但却逍遥法外多年,背后的深层原因正是他们背靠根深蒂固的保护伞。

余彦新的手段包括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早期的余彦新通过暴力手段确立强势地位,后期用金钱铺路,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并与其结成利益联盟,进而非法控制当地采砂、土建等工程项目。这种黑白两道通吃的方式同样也是朱历军、苟少森、张世衡、李群、崔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惯用的方法。

余彦新案件中被抓出来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就是任汉中市副市长的王隆庆。王隆庆在被组织调查时,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造成恶劣影响。他交友无原则,做人无底线,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官不清廉、从政失操守,严重破坏清亲政商关系、败坏一方政治生态。

王隆庆在任期间非法收受当地黑恶势力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据报道,仅朱历军、苟少森两起案件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人员17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7人,其中厅局级5人、县处级8人、乡科级11人。 自2019年以来,陕西先后查办了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咸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扫黑办原主任阎鸿等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

李某是汉台区徐望镇草塘村的村民,他在采访时告诉告诉记者,“赌场打掉后,年轻人在外辛苦打工挣的钱能存下来了,村里赌博的风气再也没有了。没有了“害人”的赌场,大家拍手叫好。”

“曾经被余彦新垄断、控制的工程项目普通群众也敢参与了,大家在工程原材料供应中公平竞争,拓宽了收入渠道。”李某说,在和谐安宁的环境下,大家干活有劲儿,日子越过越红火。

信息来源:

[1]【扫黑除恶】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余彦新等系列涉黑案件 汉中中院

[2]查获冻结1.22亿,汉中余彦新黑社会组织案及背后的较量 陕西日报

[3]倪建军 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新浪新闻

[4]王娜 汉中汉台法院公开审理余彦新等百余人涉黑案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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