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我就要结婚了,准新郎是我自己选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实现了现下许多女生渴望的那种“嫁给了爱情”吧。除了——
他像我爱他那样爱着另外一个人。
我和准婆婆相处的很好。
反正,比和我那个已经另组家庭的妈妈相处的要好得多。
所以,结婚需要的所有东西,都是我陪着准婆婆一起去采买的。偶尔未婚夫没事的话也会陪着我们一起。
看,多么的其乐融融。
但是,她的出现总能让我感觉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变成泡影。
那天,天气好的不像话。
所以,适合久别重逢?
彼时,我和婆婆走进了今天的第四家婚纱店挑选婚纱,虽累却乐此不疲。
抬头正想招呼未婚夫,却没想到他还站在店门口没进来,我就走出去叫他。
还未开口,却见他直愣愣的盯着马路对面看。
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是三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我一眼便瞧见了中间那个言笑晏晏的可爱女生。
在我看见她们一行三人的时候,她身侧的一个女孩也发现了我们。
那个女孩目光在我和他身上停留了三秒,就立时转身挡住了她的目光,拉着她走进了旁边的奶茶店。
我轻舒口气,还好,我是多么感谢她的那个好朋友啊。
我可没有信心我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承受我未婚夫和他前女友隔着马路的含情脉脉。
“你在这儿傻站着干什么呢,进去啦。”我拉起他的手,熟练地假装我们之间什么隔阂都没有。
他好像才发现我站在他身后,惊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刚出来啊,怎么了这么紧张,在这儿私会小情人呢?”我故意板起脸问他。
“说什么呢。”他回握住我的手,“就这么会儿时间,我哪有那么大能耐?”他笑着。
我和未婚夫是初中同学,认识十年,恋爱两年。
不知道的人可能还认为我们是青梅竹马,历经艰辛终于修成正果。
我也多想我们的故事是这么个发展情节。
然而,现实终究不如童话故事那般美好。
在我和他认识的十年里除却恋爱的那两年,我在他的青春里不过是个配角。
不,兴许连配角都算不上,撑死算个路人甲,还是推动男女主角感情发展的路人甲。
未婚夫初中的时候是那种小霸王的类型,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小混混,成天打架惹事,在整个年级甚至学校都颇负盛名,属于老师的重点观察对象。
我不知道是不是学霸天生对惹是生非的学渣混混都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反正初一时正处于青春期的未婚夫就喜欢上了我们班的一个学霸,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哦,对,忘了说,我和未婚夫不是同班,是邻班。
这样一说,我们连同班同学都还算不上。
未婚夫喜欢的学霸确实很优秀,成绩很好,却不是那种死读书的类型。反正我是经常见她假期回来拿出干干净净的作业本急急忙忙的找作业抄,但她成绩却一直很好,估计就是属于老天赏了一个聪明脑子的那种类型吧。长相可爱,和老师同学相处的都不错。
看,就连我这个情敌都如此赞赏,未婚夫能喜欢上她也不算意外。
未婚夫追她的方式也很“混混式”。
每天下课就堵在我们班门口,叫她出来。她不出来的话,干脆的就堵住门,堵住所有同学,不让人进也不让人出。有些急着去厕所的同学忍不住就小心翼翼的请他让一下。
这正和了他的意,他拿手一指她的方向痞里痞气的就对人家说“好啊,你让她出来我就让你过去。”
霸道的不像话。
急着上厕所的同学就拿眼可怜巴巴的瞅她,她没办法只得出去。
我们班那时候排座位是每周一换,是那种每个小组“转圈圈似的”换,一个月一个周期。而我又坐我们小组第一排,所以每次转到挨着门的那一周,我就坐在离门最近的地方。
这就说明我每个月都有一个星期可以最近距离的观看他的“追求之路”。
我注意到,每次他堵住门时,目光也基本都黏在她身上。
我注意到,每次她无可奈何的出来时都会狠狠瞪他一眼。
我注意到,每次她瞪完他之后,他都笑得更愉快了。
我注意到,他的手很漂亮,手指甲的弧度很好看。
我注意到,他喜欢穿黑色板鞋,鞋子总是刷的很干净。
我注意到,他的眼睫毛很长,比我见过的女孩子的都要长,很漂亮。
我注意到,……
我注意到,
注意到,在她还没对他动心的时候,我却喜欢上了这个痞里痞气的小混混。
然后,我就无比期待每个月能坐在门边上的那个星期,期待能近距离的看着他。
虽然,他的目光里从来没有我。
但是后来我连在门边近距离偷看他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她开始在他刚站在我们班门口的时候主动出去了。
但是我很确定他们还没有在一起,因为有一次我听见他问她——
“我都追你这么长时间了,你就答应了呗。我这么好,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啊。”声音里竟还有些撒娇的意味。
然后我听见她回答:“啧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基于女生对女生的了解,我觉得,她应该已经喜欢上他了吧。
是啊,他对她那么好,没有理由不喜欢的啊。
从初二到初三,我基本算是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想想还真是有些心酸。
初三那一年,大概我第四次又坐到门口那个位置的时候。
第二节大课间他突然蹿到我们班门口,这次他没有叫她,而是单手扶住门框低头把一个信封递给了坐在门口离他最近的一个同学。
没错,是我。
他拜托我将那封信交给她。
当时我是怎么回答他的我已经忘记了,或者根本是已经紧张惊讶到没有任何回答。那连半分钟都不到的交集却让我在之后的几年回忆了无数遍,忘了自己的反应,却对他当时的每一个动作表情都熟记于心。
那是我跟他第一次说话。
我在上课之前把信递给了她。
第三节课一下课,我就看着她匆匆走出去走向了隔壁班,到快上课的时候才又红着脸跑回来。
之后没过几天,所有人就都在说,他们在一起了。
再然后,他们甜甜蜜蜜的谈恋爱。
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也越陷越深。
初四那年,偶像剧般的,学渣的他成绩突飞猛进直追于她,中考的时候双双考入了市重点高中,委实成了我们学校的一段佳话。
我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自己的暗恋,第一次求了自己的母亲拿钱也将我送进了他们在的高中。
虽然是重点高中,但里面也分着重点班和普通班。
他虽然成绩提高了不少,但跟她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她进了重点班,他只能在普通班里待着,高中也没能做成同班同学。
而我,因为是拿钱砸进来的,重点班更是跟我无关。
所以阴差阳错的,我们俩竟做了同班同学。
当时一进班看见他在的时候,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可能因为高中成熟了许多,他不再像初中那样横行霸道,但依然算是声名在外。
原因很简单,长得好看的人大家都喜欢。
他们俩个依然很好,每次一下课,他就第一个蹿出去,去她班门口等她一起吃饭。
他对她真的很好。
但在高二那年,他却莫名其妙的退了学。
我听说他退学之后就一直在家里开的饭店帮忙,鉴于见过类似案例太多,我直觉他们可能很快就要分手。
基于某种不能明说的阴暗心理,再加上我的成绩确实不行,上学也是浪费时间,所以我毅然决然也跟他一起退了学。
然后,在他家开的饭店里应聘了个服务员。
店里的人都很热情,也很八卦,抓住一切闲暇时间在说闲话。
吃午饭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一出大戏。
“哎,听说没,老板娘现在精神都有点儿不正常了。”
“真的呀,啧啧,真是可怜孩子了,刚没了爹,这下娘也快没了。”
“我刚听见店长打电话,好像就是跟那孩子打的,说是那孩子已经退学了,回家照顾老板娘了。”
“他才高二吧,啧啧,屁大点孩子懂什么啊,这么多事儿他能接手的了?”
……
我这才知道他为什么退学。
在这里呆了大概两周之后我才见到他,他看见我时还惊讶了一下,我也很惊喜他认得我,毕竟我们没有什么交集。
可以说,他与除了她之外的所有异性都没什么交集。
我撒谎说是巧合,真没想到这竟是他家里的店。
他也没在意,看得出来,他挺累的。
我有点心疼。
尽管没有立场。
我在他家店里干了一年。
我觉得他真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啊,虽说他没有如偶像剧一般是个商业奇才能把店面扩大多少倍,但也没有像其他人说的那么没用撑不了事。
他把自己和妈妈还有家里的生意都照顾的很好很好,像是他父亲还未离去一样。
但他父亲已经不在了,这重重的担子是他在抗。
他真的很了不起。
尽管当时的他还没有十八岁。
我和他关系的转折点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当时店里的其他人都在为晚上的繁忙做着准备。
他和店长在说话,没有故意避着大家。
我也就零星儿的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内容。
“叔叔,你再帮我找一下吧,这几个都不行。”
“怎么,这一个照顾的也不好吗?”
“我在家装监视器的,一言难尽。总之,你再帮我物色几个会照顾人的吧。”
……
原来是在给他妈妈挑护工。
早先就听说他不肯将自己妈妈送去疗养院,放在家里自己照顾着。但是毕竟不是自己的亲人,能尽心尽力照顾的护工哪那么好找呢?
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帮他,也是帮自己,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我尽量忽略自己这样做的私心,毕竟,他是有女朋友的。
我有起码的道德感。
于是,我便毛遂自荐了。
最开始他还不同意,但我劝他好歹我们是老同学也算知根知底,这也不是帮他,我也只是为了这份更高的薪水而已。如果不满意他也不用顾忌什么解雇我就行。
见我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他这才答应下来。
因为对他的这份感情,我照顾他妈妈也真的是真心诚意没有半点含糊的。
他妈妈精神有点失常了,不是那种疯癫性的,而是有点神经质。但索性也是分得清好坏的,我对她好,所以她也很喜欢我。
有一段时间,甚至依赖我更甚于他。
见我照顾的这么好,他也很感激我。
你暗恋过一个人吗?
我一直以为只要他不分手,我就会把这份感情藏得很好不会说出来,不去打扰他的生活。
但是我想喜欢一个人应该是藏不住的吧,尤其是和他几乎是朝夕相处。
我觉得他可能是看出来了。
因为我感觉到,他有意无意的开始避免和我的接触。
我有些受不了,我怕他是厌烦我了。
很快到了他的生日,往年这一天他都是在店里和大家一起过。
这是他在店里过的第三个生日。
可能因为这天不是节假日也不是寒暑假,所以往常从没见过他女朋友出现。
我并不想承认,自己心里恶毒的期盼着他俩早已分手。
然而事实上,我却经常听到他和她在打电话,我退学时候臆想的他们很快会分手的事情压根没有实现。
因为还要回去照看他妈妈,我不能在店里待太久。
他送我到门口帮我打车。
可能是喝了些酒,有些酒壮怂人胆吧。
离去之前,我转身抱住了他。
他似乎愣了一下,下意识要推开我。
我抱的更紧了。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突然很想要说出来而已。
我说:“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真的很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