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受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委托,就“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1.2项目编号:YL2025-1-8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师生伙食费)
1.5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米、面、粮油、肉类、禽类、水产品、蛋奶类、豆制品、蔬菜、调味品、水果类等;由采购单位或主管单位统一制定食谱,具体食材类别以食谱为准;
为学校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配送、包括供货。参考 1、新鲜肉类(冷鲜肉)(10种)2、蔬菜类(56 种)3、豆制品类(5 种)4、禽蛋(1 种)5、调味品(33 种)6、粮油类(18 种)7、水果类(10中)共七类 133种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6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招标控制价不超基准价的95%(以虞城县(发改)物价、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咨询)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或者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居民生活物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为食材采购基价)
1.7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学年度止
1.8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投标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所经销食材生产商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近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拟投标产品检测合格且没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2.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承诺1:供应商在中标后,需使用采购人指定的“虞食安”中小学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食采购活动,并接受监管平台监管和使用协议;承诺2:承诺在分拣场地接入明厨亮灶和舌尖安全网;此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3:供应商在中标后,需提供每批次的安全检测报告。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除按资格要求提供原件,还需准备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的文件费用后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招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5日上午9:00。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gxzb1003@163.com
联系人:徐 工
电 话: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