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拼团免单?新概念理财终成新传销陷阱

李旭团队 2024-06-28 17:09:11

经侦查,余某一开始利用网络链接推广APP,新用户注册APP必须经人推荐,下载注册后可免费试用一个星期,试用期可免费获得商城商品和广告返利。

试用期后,用户可选择在商城内购买最低为99元的产品,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可继续通过观看广告获得返利,还可通过“发展会员”获得高额利润。通过层层推广、返利分成,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形成了清晰的“销售”网络。老用户推荐新人的热情被充分点燃,用户规模迅速裂变。

当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无论是返利还是本金提取,都需要运营者提供大量资金作为支撑。而该传销模式的创设者余某并不具备足够的支撑能力,来满足用户的提现需求。

该商城所有资金均来自余某设计的“资金池”。余某通过拉低拼单成功率,将用户的消费款沉淀在“资金池”中,成为余某“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来源,直到“资金池”中的消费款不足以支付会员的提现,该传销活动“爆雷”。

被告人余某以加入可获得高额回报、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返利为诱饵,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APP后台数据鉴定,该APP共有1.1万余注册账号,形成最高38层级的“销售”网络。

被告人余某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共发展正式会员10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人民币 1117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被告人余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依法判处。

商业经营者以互联网为载体,创造各种新颖活动吸引流量,追求盈利无可厚非,但为商之道,以信以诚,急功近利,为迅速实现流量裂变,采取拉人头、组织层级,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的模式,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保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背景下,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不断加强,犯罪手法也不断迭代。网络传销应运而生,其迷惑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广。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涉及通过推荐、招揽亲友等其他人员参与而获利的活动要尤其警惕,就能最大限度避免落入传销陷阱。

[此文来源:厦门检察、集美检察联合出,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0 阅读:3

李旭团队

简介:民间知名人士创办,旨在宣传、预防、曝光各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