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年的女老师,已分手的前男朋友要来学校闹事,我会被开除吗

那年月似故乡明 2024-12-21 10:47:00

近日,一位初中女老师很苦恼,被前男友纠缠的苦恼,她说:

“我是一名入职3年的初中在编女教师。 跟前男朋友是网恋认识的。恋爱过程中,我也犯了迷糊,把单位和自身信息告诉他。

谈了三五个月吧,我觉得彼此真的不合适,三观不合,遂提出分手。

在此期间,我没用过他的钱,没接受过他的礼物,连出去吃饭,我也是AA的。

然而对方却说我欺骗他感情,不配做老师,扬言要到我单位闹事,甚至可能买花圈。

我现在很苦恼也很害怕,怕他来闹事。

请问这种情况我会被开除吗?”

……

看了这位女老师的描述,我对她说:

老师呀!你放一百个心,真发生这事了,你也不会被开除!

你可是受害者呀,谁开除你呀?

遇事一定要镇定!这种事,压根不至于到开除你的地步!

因为:恋爱自由,分手也是自由的。

老师也是人,老师也拥有恋爱自由的权利。你有通过网恋、相亲等方式认识男朋友的自由,当然,你也有分手的自由。

而这个自由,是法律赋予你的,这个自由压根不能成为开除你的理由。

你会说,前男朋友过来单位闹,对学校影响太大了,学校会不会说我是网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用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这一条来开除我呀!

傻姑娘!刚才不是说了吗?你拥有恋爱的自由,分手的自由,任何人也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在你身上。

换句话说:你想分手,你男朋友不能用逼迫的手段让你跟他继续来往。

他来闹,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是你,而是他。

他还敢来闹?从道义上说,他是想“把瓜强扭”,不地道。

从法律层面来说,有更大的罪名等着他,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罪,这可是要拘留的哦,5到10天。

所以,你给我淡定!一点事也没有!

……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点事也没有,不代表你可以无动于衷,古人云:不打无准备的仗。

你还是要干点事的,以避免他过来闹事,一闹起来,就会引起众多吃瓜群众围观,包括你的同事,这个对你的影响就不太好。

先礼后兵

先短信或电话告诉他:强扭的瓜不甜,你我的缘份已尽,你再死缠烂打,甩泼发横,对不起,我也不会一味忍让……

反正他真要过来了,你也不用怕,你要记住,你身正不怕影斜,你没有欺骗过他的感情、金钱,双方不合适,互相分手,太正常不过了。

巩固后方

别以为这事是丑事,你就不敢向领导汇报,没关系,这是正常的事,该向领导汇报就汇报。

给领导一个缓冲期,也让领导知道你的难处,当然也是借助学校的力量去化解这个事。

别到最后敌人杀过来了,你才告诉领导如此这般,那真叫一个被动。

你也别觉得难堪,不敢开口,真没什么的,这也可以锻炼你的向上管理能力,更可锤炼你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更可让你安心工作。

领导也不想发生这事,领导还是有能力的,一是她会告诉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加强防范,二是她会与片区警察与平安建设部门取得联系。

反正,领导的办法比你多。

一旦你的前男友不听你的劝阻,敢来闹,呵呵,你就放心吧,三两分钟他就知道收场……

……

好了,别担心,安心工作,与周围老师搞好关系,多向领导汇报,这个事,会有解决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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