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与53岁已婚男子恋爱两年,分手后收到对方200万补偿费,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10年。男方声称是女子威胁他,实际上他一分钱都不想给。
那么,事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原来,老刘是一家央企分公司的领导,他在公司与一名90后的临时工女员工谈起了恋爱。老刘出生于1964年,比这名女子大27岁,甚至比她的父亲还要大1岁。尽管老刘已婚,但他承诺会与妻子离婚,然后与这名女子结婚。不久后,两人便发生了关系,并亲昵地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
然而,2年后,当女子要求老刘兑现承诺结婚时,老刘却拒绝了。随后,在哥哥的建议下,女子要求男方提供三个国企工作岗位和200万作为补偿。经过协商,老刘最终只给了女方200万。但女子的钱还没捂热,老刘就报了警,声称自己一分钱都不想给,是被对方逼迫威胁的。最终,女子因敲诈勒索被判刑10年,而给她出主意的人也被判了3年。
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2018年,吴秀波因出轨风波与小三对峙公堂,并以敲诈勒索罪名将跟了自己七年的陈昱霖送进监狱。陈昱霖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大家都知道有句话叫“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么只有情,没有爱,在一起又是什么呢?有句经典的话曾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但现在社会的步伐快了,有些人就认为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不一定就是耍流氓。
那到底哪句话是对的呢?在本案当中,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两个年龄相差太大了,27岁的悬殊,几乎都能当她爹了,还谈恋爱,这确实不符合常理。而且男方都已经结婚了,虽然当时他承诺了会离婚,但你真的会相信吗?说不好听的,在当时你就是第三者插足。明明知道人家都结婚了,你还当小三,除非老刘当时是单身,那这样还算合理,起码在名义上你占理,不会背负小三的名头。
照片和本案无关
现在社会上当小三的人不少,但后果呢?谁能最后占到便宜呢?你不把正房当回事,正房就会让你万劫不复。
所以啊,女士们,长点心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谈恋爱就好好谈,别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