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难想象,也不敢想象,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才会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且半年内竟然侵犯多达10次,导致其女儿怀孕流产。
王璐璐怎么也没有想到只有平时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竟然真真实实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案例回顾(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王璐璐(化名)17岁,母亲在璐璐10岁时便因病去世,王璐璐是家里的独生女,母亲去世后,父亲独自一人在外打工,璐璐便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璐璐高中还未毕业,就辍学了。因为父亲觉得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打工赚钱。以后早点找个人家嫁了。
王璐璐的父亲王栋梁(化名),39岁了,因为也没上过什么学,家里穷,没有学过任何的技术,所以也一直是在外面进厂,女儿辍学后,便跟着父亲一起去到了扬州某工厂进行工作。
因为王栋梁在里面工作了好几年了,通过关系,王璐璐顺利进入了工厂,因为两人是父女关系,所以工厂特意安排了两人在同一间宿舍,是一个单间,里面设有两张床。
起初王璐璐初来乍到,啥人也不认识,又是从学校里面刚出来,所以王璐璐从不跟人交涉,除了跟自己的父亲说几句话外,几乎一天都不说话,只是自己做着自己的事情。
因为王栋梁从小就在外打工,父女两人关系也并不是特别好,平时王璐璐下班回到宿舍后,都是各自玩手机,碰到工作上的难题了,王璐璐才会开口问父亲。
刚开始两人都是各自上着班,没多久,父亲王栋梁的生日到了,父亲请了厂里的几个好朋友一起吃饭,也叫了王璐璐,可是王璐璐不爱与人交谈,与其他人也不熟悉,便跟父亲说:怕自己去了打扰了你们的兴致,你们吃就行,又跟父亲说了生日快乐。
王栋梁见此也没有说什么,下了班就去喝酒吃饭了。王栋梁很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想到今天又是自己的生日,几人都喝开了,一直喝到晚上12点左右才结束。几人一共点了六七瓶白酒,王栋梁一个人就喝了2瓶,此时已经喝醉了。
王栋梁在其他朋友的搀扶下回到了宿舍里面,喝醉了酒的王栋梁强行与自己的女儿王璐璐发生了关系。
因为害怕,对方又是自己的父亲,而且当时喝醉了酒,想着父亲并不是故意的,所以王璐璐也没敢呼救跟报警,而是选择了隐忍,但是这件事对王璐璐打击还是非常大的,心里的信仰也没有了。怎么都不敢想象,电视剧里的情节竟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完全乱了心智。
尝到甜头之后的王栋梁,见女儿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别人,于是先后多次强行与王璐璐发生关系,有的时候8,9天一次,有的时候半个月一次,半年时间里,被侵犯了10次。
9月初,王璐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父亲带着她去了江都的一家医院做了人流。28号下午,王璐璐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自己也实在无法忍受了,这段时间,王璐璐备受折磨,不想一生都过这样的日子,王璐璐这才选择了报警。
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将正在工厂上班的王栋梁抓捕归案。对于自己对女儿所做的一切,王栋梁供认不讳。
以案释法王栋梁的行为已经违背妇女意愿,无疑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在此期间,半年内多次侵犯其女儿,情节比较严重,应该依法从重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法院最后宣告王栋梁对王璐璐半年内侵犯多达10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事后,王璐璐表示半年里自己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甚至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这些情景,自己一直在自我拧巴,到底要不要报警,王璐璐真的非常害怕,心里不断重复如果妈妈在就好了…
是啊,如果王璐璐的妈妈在,或许就不会发生这些事,王璐璐也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
写在最后看到本案,不禁令人感到气愤,无法想象,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侵犯,对王璐璐心里会造成多大的影响,王栋梁只是被判了13年,而王璐璐将用自己的一生来治愈这段难忘的经历!
都说虎毒不食子,在我看来,王栋梁做出这种毫无底线,毫无原则的事情,所承担的后果还是太轻了。
从法官的角度来看,13年是合理,依法判处的,但是在我个人看来,13年远远不够!
对于本案你们是怎么看待的,一起来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