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凌晨,重庆万州区变维大厦附近一男子当街暴打出租车司机,被打司机全程没有还手,一直蜷缩在地上。
被打司机所属出租车公司称,司机已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据现场目击者说,司机被打得鼻青脸肿。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具体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生活中,类似打人事件经常发生,轻者造成皮外伤,重者危及生命。那么在这种被打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还手?这是很多人存在疑虑的问题。
因为在以往的很多打人事件处理结果中,如果被打方还手,最终往往被认定为互殴,使被打方感到很难接受。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被人打后,为了免受侵害行为,被打者可以采取必要限制还手,进行正当防卫,而不是只能老老实实地等着挨打。
所以在以往很多被打还手事件处理结果被定性互殴我认为是不可取的,这样处理只会助长打人者的嚣张气焰,而使被打者无所适从,最终受到伤害。法律应该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为受害方伸张正义。
还手就是互殴,已经深入人心了
不要还手,要找地方撞头,要撞到满头血,对方不判刑也得赔个小几十万
还手就是互殴
还手就是互殴啊!有心理准备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