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依依工作室对涉嫌偷税漏税一事做出回应:不存在侥幸心理

之桃谈娱乐 2023-09-05 06:45:11

近日,蒋依依工作室发说明函回应涉嫌偷税漏税一事。

称蒋依依及工作室确实曾以自行申报的方式补缴蒋依依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但蒋依依工作室在自行管理企业物品、取得财务资料后,

积极、主动核查税务情况并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不存在“对2019年之前的偷税漏税情况只字未提,仍抱有侥幸心理”的放任状态。

蒋依依16-21年签约一个名为“玖禾”的经纪公司代为运作演艺相关业务,其中包括财务工作。

在此期间蒋依依母亲多次要求其返还工作室证照、印章、银行U盾、账册等物品都未返还,

对方也不肯配合财务税务核查工作,

甚至通过拆分合同的方式对蒋依依隐瞒业务收益(法院对此也有判决),

所以蒋依依方一直无法得知近几年的具体收益。

简单来说就是:她本人没有参与偷税漏税,都是公司操作,

感觉和袁冰妍差不多,她本人无法得到完整的财务信息,

然后配合税务机关补缴了税款,也不存在心存侥幸。

她工作室的声明里提及,一共补缴了三次税:

1,2021年12月,全国演艺人员税务检查期间,

在长沙,自查补缴2019-2021税款,没有被处罚。

2,同时期同原因,在金华,自查补缴2016-2018税款,没有被处罚。

3,2023年5月,在金华被举报,再次自查补缴,没有被处罚。

至于出现税务问题原因,

解释说是之前的经纪公司玖禾给她成立的工作室财务管理混乱所致。

工作室财务在2021年下半年才交给她家人管理后,

并和这个公司解约。

相当于你和公司达成的协议里,

你带来的收入分成a和b,a归公司b归你,但是公司隐瞒了你的收入,

把属于你的b分成b1和b2,吞掉了b1,

你以为你的收入是b2所以只交了b2的税,实际上b1+b2的税都是你该交的,

但是属于你的b1被公司拿了,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实际收入其实是b1+b2。

所以确实是偷了跟漏了?

2016年的税款2023年7月才补交完成,这不就是tsls了吗?

如果没有人举报是不是也不会去补交,

毕竟都过去了6年为何现在才交。

u1s1,问题真的不大。

基本把实际情况和税稽说清楚,把税款滞纳金及时补缴了就行了。

按回应说的后期才拿回财务控制权,

并且积极主动申报补缴了,基本上也属于没有主观故意。

只能算以前年度存在未申报漏申报的情况,

当事人积极主动改正补正了,税稽一般不会太为难的。

也没啥阴谋论,税稽的操作是正常、规范的。

另外,这种情况性质不属于税稽可以曝光的范畴。

不多说了,说多了被打为粉丝。

蒋依依有回应说明有点底气,就先给一个小小的缝隙,

不过她身上没什么大项目,也不是业内买股的小花,

事业本来就冷,这事顶多影响路人缘,但也活了一个。

宋祖儿可怎么办?喜天先下手为强了,

提前撇清了关系,她的财务是个人管理。

真要说起来她这公司的操作够恶的,

蒋依依和公司解约闹了很多年了,估计有松动了突然爆她tsls,

那些资料只有真正接触过蒋依依财务的人才会知道,

很难说跟公司有没有关系,毕竟蒋依依妈妈不会举报自己女儿。

而且所有的款公司没缴的蒋依依都在自己获得资料后第一时间补了,

普通人纳税第二年处都可以整体核算去年的多退少补,

因为可能出现漏缴,蒋依依这种和恶意tsls真的不太一样。

这是内娱第一家把这种事情摊开了、 碾碎了,平摆在大家的面前,

这个声明也做的非常的详细,扫描传真加盖章!

摆事实、客观说明情况,不避讳,不藏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统一一个标准吧,如果蒋依依没事是因为公司问题不是她的问题,

那又有几个艺人是自己白天拍戏晚上算账的呢?

除了实锤烧账本阴阳合同的,又怎么判断是艺人本人主观还是被动?

其他人不一样也因为当了工作室法人所以承担了责任?

看来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但是粉丝还是为蒋依依抱打不平,

因为蒋依依已经有600天没有进组拍戏了,

这对于一个上升期的年轻演员来说很是“致命的”,

将近两年没进组,也就意味着没有作品,

如果中间没有接洽综艺维持热度的话,很快就会在flow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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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桃谈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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