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等3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华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被罚。
3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4则行政处罚单显示,因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等3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被处罚款71万元;该公司高管杨**、尹*、王**分别被处罚款9万元、7万元、12万元;合计罚款99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1.中华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理赔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2.杨**(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对该公司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事项负有责任;
3.尹*(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该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4.王**(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对该公司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事项、编制虚假理赔资料事项负有责任。
综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1.对中华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罚款71万元;
2.对杨**警告并罚款9万元;
3.对尹*警告并罚款7万元;
4.对王**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合计罚款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