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残友们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优化了

残友就业 2023-06-12 16:49:47

民政部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行了各种优化,下面节选一部分给残友们参考。

细化补贴自愿申请规定

进一步细化完善残疾人自愿提出补贴申请和代为办理申请的程序。增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使残疾人可异地申请补贴资格,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简化程序,在残疾人新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后由乡镇(街道)主动服务,征求申请人意见后直接进行补贴资格初审。其他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仍按原程序办理。民政部门对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残联组织对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应通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等形式一次性告知。残疾人知晓政策但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再次提出申请的,乡镇(街道)应当及时受理。

优化补贴逐级审核流程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在人员、机构以及数据核对处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可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汇总乡镇(街道)审核审定的补贴资格合格材料,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同时加强对补贴审核、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和残疾人口数据库的数据维护,及时更新推送残疾人证信息,并协助做好补贴监管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县级残联要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每季度至少定期比对一次补贴申请和残疾人证信息,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研判,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实现补贴申请受理“跨省通办”

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按照“全程网办”要求,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统一受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窗口要将申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资料附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的认定。自建系统省份要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中及时接收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事项。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任务要求。

强化补贴定期复核机制

各地要按照省市统筹、县级抽查、乡镇(街道)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补贴对象定期复核机制,定期复核可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省级残联每年对补贴对象及补贴发放情况至少复核一次,并协调推动复核结果整改落实。乡镇(街道)应当依托村(社区)并结合残疾人、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主动申报的方式,建立残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满6个月、户籍迁出所在区(县)、残疾人证失效等情况变化的定期复核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可以依据定期复核的情况,作出相关残疾人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决定。

严格补贴发放方式管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须按月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不能按月发放的地区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明确整改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会同省级残联加强发放方式指导,逐步推动实现按月发放。强化补贴社会化发放管理,积极做好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等发放渠道的对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补贴信息系统与银行对接,直接审核并发放到卡。完善补贴发放使用情况公开办法,细化补贴公开内容、方法和期限等规定,并注意保护残疾人隐私。经资格审定合格后, 自残疾人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2 阅读:273

残友就业

简介:帮助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