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上海徐汇区的王大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他与林女士于2024年3月1日登记的婚姻无效。王大爷今年72岁,林女士54岁,两人相差18岁。这次婚姻也不是两人的第一次婚姻。
王大爷和林女士婚姻之路颇为曲折
两人的相识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2009年5月22日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未生育子女,而林女士与案外人育有一子。
早在2021年4月26日,王大爷就曾起诉离婚,双方于2023年6月28日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林女士自述王大爷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矛盾的根源主要是房产利益纠纷。
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王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指定他的儿子小王为其监护人。王大爷称,离婚后林女士为争夺财产,不仅藏匿他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还收取他承租商铺的租金,两人反复争吵,导致他2023年两次脑梗住院,最终被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
此外,王大爷还透露,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2024年2月26日,一则《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王大爷的房产被列入了征收范围。
王大爷表示,林女士为了争夺征收补偿利益,实现为案外人儿子买房的目的,于2024年3月1日哄骗并带走自己,向婚姻登记处隐瞒他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老王称自己当时对于爱情、婚姻、配偶、结婚的后果,及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结婚而发生重大变化等,是没有认知和判断能力的。
法院驳回王大爷诉讼请求
王大爷认为,再次结婚时自己已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辨认自身权利义务,没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此这段婚姻应被判定无效。
然而,林女士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她辩称,办理结婚登记时,自己对王大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并不知情,婚姻登记机关也未发现王大爷存在行为能力异常的情况,整个登记过程合规合法,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
林女士还强调,复婚后在她的照顾下,王大爷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此外,她指责小王试图通过诉讼手段获取王大爷的财产利益,尤其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这一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而本案中王大爷和林女士的婚姻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此外,我国法律并未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要件。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来源: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坊》)
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王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24年3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是不是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可不可以实施民事行为?监护人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这什么法官,既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决定自己行为,被人拉去办的结婚证,这应该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碰上了有文化的女流氓
男人就不能起诉妻子婚内强奸,为什么女人可以起诉丈夫婚内强奸??
大爷被老捞女套路得深啊!二婚有风险,需谨慎!
哎呦这不还是老王管不住自己的裤裆吗?
所以不要娶二婚带有小孩的
问题来了:姓林的婚内跟案外人生育子女,这个该怎么判?!
这句市重点,要考:此外,王大爷还透露,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男人好色造成的,七十多岁了还想白嫖比自己小十八岁的女人,没想到想玩鹰没玩了还被鹰捉了眼睛[捂脸哭]
标题起的不好,太耸人听闻了,应该叫做“强行索取,取经不易,遇人不淑,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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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看的懂这句话吗?“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反正都要死了、要这些财产干嘛,做个顺水人情多好!
提前立好遗嘱,,,不给心机女机会
这个案子最好去正规一点的法院起诉
老头要是没有房产没有钱,这女人还会结婚吗?
有钱的老头是个宝,没钱的小伙是棵草
这样的婚姻是这女人以婚姻骗取上海老人的财产典型案例法院竟然还支持??
女人54了还有生理需求[呲牙笑]
老男人少的原因,一是被气死的,二是被折磨死的……剩下的必是悟道之人[红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