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中润资源向多位债权人借款高达4亿,但到了7月,已有2.75亿未能按时偿还,占净资产的19.16%!
到了2017年6月30日,情况更加严重,4个债权人的3亿借款本金及利息仍未偿还,再次违约,占净资产的20.32%!
根据《证券法》,中润资源应该及时披露这些违约情况,但他们却迟迟未动,直到2018年4月27日才在年报中披露!
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构成了违法行为,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投资者们,你们的权益不容侵犯!如果你们在这段时间内购买了中润资源的股票,你们可能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