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最新执业药师注册数据。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累计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80.89万人,环比减少1940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为5.7人。
据悉,在全国范围内,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73.08万人,占注册总数的90.3%。注册在药品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4.75万人、药品生产企业5590人、医疗机构2.48万人、其他领域228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近一年来,全国首次出现注册执业药师减少情况。以下是相关数据(来源:执业药师圈)
药店经理人多次提及,从4月起,多地下发文件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从5月起,一些地区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从“自查整改”阶段进入到“监督检查”阶段。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如果检查到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般会有以下处理措施:
1.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处罚药店:对于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3.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于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4.医保管理部门通报: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5.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挂证”执业药师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或影响从事药学服务的资格,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信用评估。
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许多地方已推行药店智慧管理系统,通过实时数据、线上巡查就能轻松监管执业药师“挂证”乱象。
例如,今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相关数据近3000条,筛查出执业药师注册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批量异常数据68组。
检察机关了解到,执业药师“挂证”现象隐蔽性很强,药店常以药师临时外出为由搪塞执法检查,查处难度较大。
为了有效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一些地方已将执业药师社保缴纳情况作为监管重点。2023年,江西医保局发文谈到,已查处注销2000多名“挂证”执业药师,其背后则是对接江西社保系统数据,并进行筛查。
前不久,药店经理人也转文提醒,有多个省份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中要求核查执业药师考生社保,涉及山东、安徽、辽宁、湖北、陕西、湖南、云南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