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经党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从2021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人民警察,一个光荣的称谓,是维护一个城市治安与安全的执法者,也是老百姓永远都信任的警察叔叔。
不少关于警察的佳话如今依然流传着,大到与匪徒的生死追逐,小到帮助人民群众的一根针一根线,于是才有了警民一家人的说法。
他们是和平年代默默燃烧的一团星火,奉献自己光荣无私,无时无刻不在诠释着身为一位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曾经有一件故事也发生在警察与普通的群众身上,但却骇人听闻,6名民警被残忍杀害、4人受伤,被称为上海历史上最大的袭警案。
在罪犯站在法庭接受审判时,不仅毫无悔改,更是大放厥词:“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那么,是何导致了人民警察6死4伤这一悲剧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孤僻青年 错被当作偷车贼2007年正值国庆长假,上海最近盗窃自行车事件频频发生,偷车贼却迟迟抓不到。为了快速突破此案,经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商议后,在各个主要路口都设置了关卡并安排民警对过往自行车辆进行排查。
虽说偷盗自行车不算什么重大案件,但在当时自行车作为主要的一种交通工具,其中也不乏上万的名牌自行车。
经过几日的值守,此案情却一直没有什么重大进展,本是举国同庆的日子苦苦值守却始终抓不到偷车贼,民警们对此很是苦恼。
10月5日晚,27岁的杨佳骑着租来的自行车路过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被执法民警拦了下来,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和自行车的相关证件。
由于杨佳生性孤僻,再加上面对警察的盘查很是不配合,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即使他说这是他租来的自行车,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辆自行车来历的前提下,民警们觉得此人很是可疑便将自行车扣留。
杨佳也被当作嫌疑人带到了派出所,经过审问民警按照杨佳提供的地点前往租车行得到证实,自行车确实是于此租车行租来的,证据确凿杨佳并不是嫌疑人,民警当即放人并将杨佳送了回家。
然而,几个小时的审问让杨佳觉得很是耻辱,心中的恨意由此而生。杨佳并不是上海本地人,1980年8月27日出生于北京一个普通家庭,父母工作繁忙经常不在家。
身为家中独子的他从小便交给了爷爷奶奶照料,爷爷奶奶出于安全的考虑不放心让杨佳一个人出去玩耍,忽视了孩童自由爱玩的天性,也因此在杨佳的记忆里,他的童年并没有什么玩伴,这也逐渐造就了他孤僻内向的性格。
他12岁那年,父母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吵架、摔东西二人只得离婚,从此后杨佳便一直是在母亲的抚养下长大的。
高中毕业后,早已没了心思念书的杨佳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打工,在这里他没什么朋友,闲暇时喜欢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瞎逛,打发了许多无聊的时光。
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正是在那天,杨佳骑着租来无牌照的自行车,被民警们当作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盘查,并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恼羞成怒 公安大楼沦为人间炼狱自那天起,杨佳心中越想越觉得气愤,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多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投诉以表不满,要求开除当天将他带去派出所以及审查他的几名民警。
公安局闸北分局对此深感无奈,把杨佳带回派出所审查走的是合法流程,审查时间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24小时,民警们也都是公事公办一切都合乎法规。
民警对杨佳进行了释明、劝导并致以歉意,但杨佳觉得自己的要求未被接受心中更是愤懑不平了,派出所的道歉并没有达到他心中想要的说法,索性要求公安部门赔偿一万元人民币。
此事当然遭到了拒绝,杨佳多次投诉无果很是不服,一个复仇计划在他心中油然而生。2008年6月26日杨佳购买了单刃尖刀、催泪喷射器、防毒面具等工具,并制作了若干汽油燃烧瓶。
作案工具准备完毕,同年7月1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杨佳来到闸北公安分局北大门前,佩戴防毒面具、投掷燃烧瓶制造混乱,趁机闯入大厅用尖刀砍击、捅刺一名正在打电话的保安人员,以及正在值班的四名民警。
紧接着,杨佳从公安大楼北侧的消防楼梯到了第9层,于电梯口处手持尖刀又朝一名民警的身体捅刺。随后杨佳沿楼梯继续上楼,又先后用沾满鲜血的尖刀向两名民警捅去。
直至他到达21楼,民警吴钰骅被刺后退往2113室,杨佳紧随其后继续实施加害,最终在闻讯而来几名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才将杨佳制服,搏斗期间又有一名民警被其刺伤。
杨佳的袭警行为与魔鬼无异,现场状况惨不忍睹,随后民警送往医院抢救的结果更是让人叹息,6人抢救无效先后死亡、2人轻伤、2人轻微伤。
2008年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佳因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佳对此不服提出上诉,他说王静梅(杨佳母亲)患有精神疾病,自己也因此有精神疾病遗传史,还言道在派出所接受盘查当晚曾被暴力执法。
不过,10月20日二审驳回了杨佳的上诉维持原审定,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杨佳死刑,26日杨佳于上海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记者曾来到北京王静梅的家里,发现杨佳以前住的房间陈设十分简单,一张铁床、一个衣柜、一个摆满书籍的书柜,以及一把堆放杂物的椅子。
王静梅在执行死刑前从北京飞往上海见过儿子一面,至于两人聊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至此杨佳案告一段落。
法律分析:若如杨佳所言,他是否会因精神病症状而减轻刑罚?在本案中,犯罪主体杨佳犯罪时年27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杨佳闯入公安分局,持刀杀害多名民警,侵犯了受害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构成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孟超蓄意复仇且手段残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要件之一。犯罪客观方面,杨佳杀害民警的行为已成为客观事实,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这四大犯罪构成要件皆已成立。
很显然,杨佳袭警案已经构成了刑事意义上的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理应严惩,故法院认为杨佳作出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以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在量刑的时候会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情节严重与情节较轻,其中“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属于情节严重。
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对杨佳进行审查,但后者却对此表示不满,心中产生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的想法,如此才有了后来的悲剧,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杨佳被判处死刑符合刑法的规定。
杨佳一案中他曾说自己有遗传病史,那么,杨佳是否会因为精神疾病遗传而减轻刑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同时也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杨佳若在事发的时候对自己不具备控制能力,那么可以从轻处罚,但事实很显然不是如此,他的一切行动都是有预谋的、都受自己控制,根本不像他所说的精神病。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为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杀人行为是其在有意识支配控制下按照计划实施,经依法鉴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杨佳所称遭民警殴打,经过相关的调查并没有发现证据支持,杨佳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综上,审法院驳回了杨佳的上诉,依然维持原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以内交付执行,故在最高法院裁定死刑后,5日后杨佳被执行死刑。
杨佳极端的行为最后落了个玉石俱焚的下场,不仅让杨佳的父母感到痛心,那些牺牲民警的家属才是这场悲剧的最大受害者,六个家庭因此而蒙上了一辈子的阴霾,这种伤痛是挥散不去的。
说到底,民警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杨佳莫名产生的报复心理才是这出凶案的罪魁祸首,如果他的性格不是那么孤僻极端,或许就不会造成这一无法挽回的悲剧吧。
但是法律是不讲如果的,犯罪杀了人就应该依法受到惩治,此事也给我们提了醒,遇事一定要理智清醒、认清事实,不可肆意而为。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在派出所传唤期间,是否受到不公正对待。不是公安一面之词吧。
社会需要公平公正[点赞][点赞][点赞]
依法审查?民警可以随便拘押审查公民吗?他既然不是神经病,为什么要报复民警?肯定有蹊跷。永远记住一句话:你不给我说法,我给你说法。
这要是没上私刑你信?审问期间有监控录像么?不会监控又坏了吧[笑着哭]
这个人做的对,法律给不了公平,那我给他们公平,幸运的是每个人只有一条命。把人家命根子打没了咋不说,就知道避重就轻
无端端给抓去审问几个小时,合法合规?
城管杀人事革职!这个要革6次职了
今天的我依然敬仰杨佳。并不是认为他做的对,而是敬仰他要说法的说法。
公开公正公平!有吗?
扣押期间肯定干啥了,要不不可能这么大委屈。。。
多点这样的人挺好的,不知道是不是我太邪恶了
常理抓了几天没有线索,上面又催得紧,办案民警心里没火?这时终于出现个嫌疑人,审讯过程会好声好气合理合法?后续的是规劝道歉,还是威胁警告?以上只是单方面猜测没有依据,大家不要认真不要信啊。
每年的冤假错案多了去了,尤其是以前的时候那就更多了,所以什么伸张正义这种事几乎只能出现在电视剧和电影里现实有但是会是很少很少一部分。
这文章写的是真的假 那时候的上海 我父亲亲身经历过 管你是不是抓错了 怀疑你就抓 抓去了就打
城管节在路上 ,执法百姓的都要有节
那6个被杀的人有谁去悼念?[捂脸哭]人民群众根本不会去![捂脸哭][捂脸哭]都是坏人
怎么保护人民
出了一句名言
执法犯法的代价,判死刑也是要面子的结果
可以了小伙子,一对多,还摆平6个[笑着哭]
我前些年休息时在东莞路上散步,遇见巡逻的查身份证,身份证没带身上,结果被带去派出所蹲了十多个小时。啥事没有就蹲那里,我招谁惹谁了[横脸笑]
孤高的战士
人家只是需要一个说法而已,底层的悲哀
说得好,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那些办案的估计都是临时工
2008年6月26日,杨佳来到上海,开始了精心的准备;7月1日,选定了这个特殊的日子,杨佳没去当事的派出所,而走进了闸北公安分局,向着那些辛苦站了几十年街才回到二线机关的、毫无防备的老警察们举起了邪恶的刀。六条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六个安宁的普通家庭破碎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和事才间接的推动了(相对的)文明执法!
这事有点印象好像是外国人丢了自行车所以才有后开的事!这件事其实也实不会发生主要是外国人丢了自行车不然也没警车上街当🐶去抓偷车贼!
这事站警察这边,如你是警察,正在查案,看见路边有人形迹可疑,该咋办?谁知道他性格孤僻,如真是犯罪分子而被漏掉,又会有人说警察渎职。本案中警察唯一错误是警察局竟然没有内卫,警察都保护不了自己,你能保护谁?
他为什么要说说法,民警先入为主(长像不好看,说话表情、身体姿势)就觉得人家一定是小偷,录笔录时候(没证据就说他偷自行车,态度强硬),证明清白之后就放走了没当回事。
你不给我说法我给你说法这句话要火了
.所以说,平时警务训练不能忽略,曾经看过一个帖子,警察连自己生命安全都保护不了,怎么履职保护人民群众呢?话糙理不糙
警察肯定欺人太甚在先,觉得人像个小偷。然后报复回去,并收了高利贷。挺好,有力的震慑了坏警察。应该表彰
总得有个说法。
好
杨佳曾在山西因不买火车票被警察殴打,坏了颗牙齿,获赔三万,在上海被要求配合调查,期间未被殴打,有推搡(不是殴打),说被非法拘留,要求赔偿,警察答应赔1500,杨佳他妈不满意数额(大概因在山西获赔过三万,上海才一千五太低了),坚决要求赔一万五,并开除相关警察,要求过于无理,谈崩,警察不再理睬杨佳,杨佳久等未有后续,越想越气,自尊爆棚,返回上海上门无差别攻击
不是互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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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想帮这帮有证黑社会洗白一编文章
这货长的确实是一言难尽啊![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可惜了这小伙子!
这肯定就是欺负老实人了呗。
看到他不像好人先打一顿再说反正我有权
够本了
杀的牛逼[点赞][点赞][点赞]
我给你涚法经典[点赞]
翻旧账,这小编有点问题。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点赞]
为什么不说蛋被打碎了[好生气]只是片面之词
经常看到网评:“再有侵略战争,别国只需要空投武器就可以了,可想而知现在有多不得人心。”
07年那时候的警察被杀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错不了多少
事实证明 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以内这句话不管什么地方都适用,
[得瑟]冤有头债有主你敢坐初一我肯定做十五!
铁骨铮铮
哎…
零几年的时候只要被抓上警车就少不了一顿毒打
亏了亏了
支持楊结
有因必有果,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
没有证据,嘿[笑着哭]
所以说,一切都是天注定!
🥚都被打掉了,执法人员还不反思,以后肯定还会害死更多无辜的人,这里的无辜也包括一些本来正常的执法人员[横脸笑]
战斗力爆表啊
那有什么公平公正,
死荆认自作自受
没有天理!自行争取![得瑟]
小编该文的中心思想就是,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说的好听是抓偷车的,然后呢?随便抓个当替罪羊,向上面交差
肯定被折磨受酷刑了
非常抱歉。跟据你现目前的生活状况。尚不能纳入精神病行列。
警界最大的耻辱!
让我想起掏鸟窝判了十年的高中生[笑着哭][笑着哭]
底层民众都有这点尿性,他就不敢那么猖狂了
肯定不是文中说的心平气和,态度必然不好
没有门卫吗?他怎么进去的?这是重点
死无对证
无冤魂
这件案子当年非常轰动,我很奇怪,既然是十恶不赦,为什么之后几年都有群众清明节时自发到扬佳坟墓去送花?
原来警察也是肉做的[得瑟],扎一刀也流血啊[得瑟]
不要欺负老实人。老实人最可怕
08年的?如今是何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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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仇必报,活的潇洒。
不管不问么麻搭[呲牙笑]
不可能的,我见过很多人被带入派出所有理无理都会受到一定刑法,所以心有不甘。
哦豁
这家伙做的虽然过分!但动手能力,身体素质都不错,没有找到自己的路啊
两性字~有种!
执法过程如果真的让人心服口服,再偏激的人也不会如此狠心
一瞬间,上海对自行车友好了
[呲牙笑][得瑟][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有点像典韦,吕布都搞不赢他[红脸笑]
就算有精神病,也给你按没精神病,我跟你说。要是普通人,被精神有问题的莎了。他就是精神病,法律应该改。让我当皇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