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山东聊城的曹先生带着怀孕38周的女友张女士来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办理住院,却因为医院怀疑他们涉及非法代孕而被拒之门外。
曹先生称,尽管他提供了张女士的建档材料、病历和检查单等证明,医护人员依然坚持要求他们离开。
据曹先生透露,张女士今年41岁,比他大11岁,由于临近生产,凌晨时分,张女士感到腹胀和肚子疼痛,于是曹先生陪同她来到了离家200公里外的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在经过检查并缴纳了6000元之后,张女士于凌晨5点04分办理了入院手续。
可是曹先生无法人脸识别,无法提供身份证
这些信息凑在一起,医院不让住院。
然而,不久后,三位值班医护人员却告诉他们,由于医院目前对代孕问题的严格筛查,考虑到张女士的年龄较大,怀疑他们是非法代孕,因此不能在这家医院住院。
面对医院的这一决定,曹先生感到不平,他认为他们折腾了一趟,办好了住院手续却又被赶走,对此他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医院方面则表示,医生并没有赶走他们,而是他们自己选择不在这家医院住院。
此外,医院还指出,张女士离开后,原本需要她和家属到医院窗口办理押金退费,但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经过领导签字可以直接退费,会原路返回。
今年国家让有产科的医院在接诊产妇时候要人脸识别认证,这两个人是认证不通过,也就是实际人脸和入院登记的身份证不符合,医院有想法也正常。
感觉这两个人有猫腻,既然都要生产了为什么要离家200公里外的地方生产,不应该找最近的医院吗?为什么人脸不能识别,如果自己有理为什么自己又离开了?
可是有人说,马上要生了,医院怎么可以拒绝?万一出了事儿,医院负不负责任?
怀疑有问题就报警处理,但拒绝孕妇住院这种做法不对。
我也没听过把孕妇往外赶的医院。我朋友生小孩那时候她老公不够22岁,还差几个月才能领证,两口子还没领证呢,也没耽误生孩子,医院也没往外赶啊!
可是这位网友你知道吗?人家可以提供合法证明!我们这也有一个18生孩子的,医院也收,他们都有证明和身份证,出生证也给办了。聊城这个,肯定有问题。
因为男的不能提供证明身份的信息,就不能签字!如果是你当值,你怎么办?该不该要身份证明?
而男的不能提供证明,自己俩人商量着走了。
还有,产妇出问题,国家卫计委会直接介入调查,护士没那个胆推诿,人脸识别是国家的要求,必须提供身份,不然医院吃不了兜着走。
这让我想起十多年前北京出了个产妇死亡事件,详情可以百度了解。
医院尽了所有的努力,连市卫生局和公安局都出面了,丈夫仍拒不签字手术。
最后查明这男的和产妇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医院也受到冤枉,还是赔了不少钱。
从此以后,全国所有的医院产科都变得慎之又慎。
我想,这是医院拒接的原因吧!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