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11月25日,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散布当地某中学起火网络谣言案件,表示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福泉某中学起火系谣言
福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用户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发生火灾的短视频,并配文“福泉某中学起火了”等字样,该视频迅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网安大队民警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进行核查,发现当天福泉所有学校校并未发生火灾警情,而短视频中的画面也与辖区学校实际地貌完全不符。
为博取眼球造谣者被行政处罚
民警立即进行排查,并迅速将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的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李某某向民警交代,为博取眼球、吸引粉丝,遂将网上某地一段着火视频发布在自己短视频账号,并配文称福泉某中学着火。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李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删除视频。
李某某因编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福泉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炒作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或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胡桅可
二审 杨韬
三审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