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体制,和在社会有些相同也有些不同。
相同之处说一点,比如都需要熟练处理人际关系,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随机应变。
不同的是,体制内需要学历,要有政绩,不仅要懂业务,还要取得组织的肯定,而在社会上就一点,只要不违法,您随意。
有一位官员,他的级别不高,但是做得事情却是“惊天动地”,他也是“两栖人物”,社会和体制都混得开来,要权钱不要脸。
姚晓红,1958年出生,山西绛县人,文化水平近乎文盲,曾担任绛县法院的副院长,因贪污12万、非法拘禁和殴打无辜被判处无期徒刑,是不是判刑感觉很夸张。
其实一点也不怨,这老姚做的事,可谓是天怒人怨,下面就一起看看他都干了啥?
他凭借一己之力将他管理的法院变成了小说里的场景,比如老虎凳、皮鞭等逼宫的刑具,一个法院隐藏了一处吃人老虎窝。
据了解,在老姚的刑具下经历者不计其数,大多数人为了活命,老姚想怎么判就这么判,对百姓来说,他就是个活阎王。
在他的淫威之下,被他活活打死的老百姓就有三人,所以说,现在的全程录音录像不知道让多少人免遭这罪,如此,才知道程序合法性是多么重要,是多来之不易。
要知道这个老姚有多狠,他不仅打群众,对同事和下级他一点也不留手,甚至连上级机关派下的干部都没能逃过他的毒手。
为何这样一个副院长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他把院长该管的都管了,当时的院长在他的面前都是“乖宝宝”,有次审委会开会,不是审委成员的他,直接到会场拍桌子。
他的一句“开什么鸟会?”让庭审陷入了死寂,这就足以看出来他才是法院的“实际控制人”,不当院长是因他大字不认几个。
他的猖獗与嚣张,来自他“上面有人”。
老姚把官场的社会心态,拿捏的死死的。
只有巴结上足够大多的上级,就没有人敢动自己,也没有人动得了自己,他把官场逻辑研究得明明白白,是玩人性的高手。
他每一次打人,一个目的就为了钱,家属给的钱,他用来向上活动,筑牢关系网。
他打了运城地区政法委书记的儿子,像个没事人一样,说明“地区”以下他“无敌”。
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只能“直达天听”,没错,此是几经婉转上了“内参”,当时的江老亲自批示查办,可就算是在如此高级别下,姚晓红竟然能得到消息跑了。
然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领导批示的,最后出动武警抓其“归案”。
后在老姚的手机上,一夜有二百多个电话打进,而这些号码大多是省市的权贵的。
如此,他的逆行倒施就好解释了。
就是在老姚被判刑后,那些被他欺负的人却无人敢出来接受央视的镜头,就连那位儿子被打的地委政法委书记也溜烟跑了。
或许这位官员最是明白,姚晓红虽倒下,可是靠山没倒。猢狲没散,多说即惹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