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一下,法子英没认识劳荣枝也就打架斗殴小混混,不敢杀人,俩人在一起后就疯狂杀7人,连3岁小孩都不放过,到底谁胁迫了谁!!!
人到毁灭时,才知道生命的可贵。她很善于表演搏取同情现在。她有很多机会逃离报警,就如殷某妻子报警一样就可抓了法子英。她一个教师不懂法?我也是那个时代的女性,在学生时代都接受了法律教育,知道哪些不能做,只能说她太善于表演给公众看了,一直想脱罪。可是7个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及其人民大众能原谅你一笔勾销吗[击掌][击掌][击掌]
一切都太晚了,只是口头说话,如果法子英在,不知道还敢不敢说话。没有辨别能力不懂法全部经不起推敲,如果不懂法,为什么换了那么多名字,专门找没有摄像头地方,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油嘴滑舌,可悲。
那么强的求生欲,真正有良心的人觉得对不起受害人不是她这样的态度,只是为自己狡辩,20年来却没有一点实质的悔改和救赎!
还累点苦点无所谓,没看出来,法子英死后的逃亡日子还不是在风月场上享受生活。
惩罚犯罪人的行为是让其悔过,改正行为,那男人死后这女人自己一直没做危害社会的事,还有这女人如不是被强迫,就看法院有没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这女不是被強迫的。
这是参与到7条人命的惯犯,首先惯犯是习惯性杀人,其次7条命案不可能全是巧合参与,所以死刑的结论正确,世界上能巧合参与7条命案的,劳荣枝是雇佣军吗?雇佣军也是主动的呀。
这个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强,而且是个多面人物,善于改变伪装。7条人命改变了多少个家庭的命运。还敢辩解说不懂法。
毫无悔过之心,把杀人之罪推到己死去法子英身上,用各种借口把自已推脱的一干二净,谁信当过老师的人会是这般无知和法盲,老天是有眼的。
这又不是小打小闹的混混,即使报警也就关几天,出来很可能报复自己和家人,所以不敢报警。法子英都杀人了,警察一直在抓捕他,只要报警,他就没有出来的希望了,劳荣枝还不报警,不是共犯说不过去。
狡辩就是狡辨,多次参与其中的劳荣枝还要说是被胁迫,怕他连累自己家,公安机关,派出所的大门日夜开在那里,你一去或电话报上岽,你的害怕一切都不存在了,他立马抓走,哪还有他再作累的机会,劳荣枝该歇气了,在西天再跟法子英过曰子吧。
胁迫,你有多少次逃跑的机会有多少次报案的(主动投案)的机会,你都没有去做,说明你根本没有被胁迫甚至是更为主动的实施犯罪。求生是人的本性,受害者不是一样想活着吗。杀人偿命敢作敢当,苟活这二十余年也够本了吧。凡是有正义感的人都希望你能受到法律的严惩。
她说她是受害人被肋迫,法孑英被抓时,她为什么不自首主动揭发法的罪恶,不证明他杀人的事实,不承认自己引诱他人上钩的经过和造成的恶果?第一次参与杀人后,若有反悔,尚存良知,就不会发生后面一连串的恶性杀人案。劳不死,天地不容,法律不容,人神共愤!奉劝良知未泯的人不要为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狡辩。
可惜了,跟我同龄,那个年代的中师生还是有实力的,可惜受时代影响,那个年代都太穷了,一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虚荣心,遇人不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她和法子英的犯罪道路太血腥!太残酷,好几条无辜鲜活的生命冤死在九泉之下,好几个无辜家庭从此支离破碎!所作所为法理难容,情理难容!这种危险分子应受国家法律制裁!多行不义必自毙!罪有应得!
当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她面前死去,拿着受害人的钱享受的时候,她的内心有没有不安与负疚,当法子英死了,她逃亡天涯在酒吧逍遥快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给受害人赎罪,毕竟她是加害方是杀人的帮凶,没有她作诱饵,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去法的出租屋。
这位辩护律师表示只是表示。国家不可能支持女性愿意作为诱饵,给杀人犯绑架敲诈,勒索撕票提供机会。
她说有忏悔,隐藏逃匿多年,未见自首。被抓获也自始至终未见坦白。
在她面对被执行死刑时,内心的恐惧和不满,有没有想过。那些被她诱骗,甚至还有一位无辜的工匠被杀时的。他们当时的内心感受。
她只想着自己活着,没想过被害人的家庭,如果真后悔早该去自首,这么多条人命她每晚睡觉不做梦吗,没梦见这么多人来想你索命吗。
几桩案法子英派她单独行动配合,完全有机会逃脱去报警,她为什么不报?而是配合一桩又一桩,还说不是参与和合谋,是什么?直至法子英落网后她逃避躲藏二十几年还不自首,这是一个受害者的行为吗?
支持一审,维持原判,这个杀人恶魔太坏了,到死也没有悔改之意,七条人命怎么交待,难道都是法子英一个人干的吗?没有你,他能做到吗?引诱受害人到出租屋又怎么回事?
我没结过婚,我希望我的另一半只要有上进心就好,就算日子苦一点都无所谓。这句话绝对不是她心里话,他要是能吃苦就不会在城市里隐姓埋名过着精致的日子了。
她到现在还是处在一个法律的盲区,那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是只有杀人才会处以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