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科目三五次考试都没过,一定要重新报名!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
1、当科目三考试预约次数未超过五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有效,如需获得驾驶证应继续预约考试。
2、当科目三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全部作废。
驾考预约次数与规则
01
四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重新预约考试。
02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限制。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03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小优温馨提醒:预约考试次数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