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范亚娉 文/图 近日,武陵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常德诗墙春申阁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放流活动,通过“审判执行+生态修复”的生动场景,向社会传递“保护渔业资源、共建生态文明”的法治强音。

活动现场
此次放流的万尾鲢鱼、鳙鱼苗种,由武陵区人民法院近年来执行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生态修复资金购买。涉案当事人因使用禁用渔具或在禁渔期非法捕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规法条,责令涉案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执行干警依法执行督促将修复赔偿金用于购买放流鱼苗,以“增殖放流”这一替代性修复方式弥补生态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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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融合司法实践与生态教育的活动,吸引了群众自发参与。武陵区人民法院致力于通过建立“生态补偿+公益劳动+普法教育”的立体化修复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综合效应,在绿水青山间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