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货物需要给相关机构递交样品的时候需要怎样操作?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探究的事,可能大家第一个想法是找个人拿走送掉就OK了,但是在合规的层面还是需要一些法律条款来做依据的。
一、来源依据
1,因为涉及到国内陆运,我们首先看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中关于所运货物是否有限量描述。如图所示,相应UN是存在有限数量的要求。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运输车辆载运例外数量危险货物包件数不超过1000个或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总质量(含包装)不超过8000千克的,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二、注意事项
我们来简单的梳理一下。
陆路运输时还要注意,集合包装应符合JT/T617中8.2包件混合装载要求。在承接运输样品的时候一定注意限量要求,同时也要考虑所运样品的车辆后备箱是否超限。同样需要重点关注的就是送样人要经过有关危险货物规定内容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资质。由此来规避限量危险货物的送样环节合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