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你好啊,我是雷工!
面向对象编程中类的设计其实就是属性和方法的设计,找到类需要封装的数据作为属性,找到类需要实现的功能作为方法;
但为了使找到合适的属性及方法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以下为相关笔记;
01 SRP原则SRP原则即要单一职责,一个对象所要完成的任务应该是明确的;
常见的可分为:业务类,数据类,边界类;
边界类:获取用户操作行为和数据并展示 相关数据;
数据类:封装相关数据;
业务类:主要封装用户请求的各种行为;
02 OCP原则OCP原则即开闭原则,也就是开放扩展,封闭修改原则;
一个设计非常好的项目的一种体现就是当需求变化后,项目代码所需修改的内容非常少,甚至不需要修改,只需要根据需求增加模块就行;这种无疑是比较好的,可节省大量时间;
与之相反的情况是,当需求稍微变化,代码就需要大量修改甚至推翻重来的代码,是比较差劲的,常听说的屎山,或许就是这种代码;
03 LSP原则LSP原则即里氏替换原则,该原则是继承中使用的,就是在父类出现的地方可以使用子类替换;
04 LOD原则LOD原则即迪米特法则,也有最小耦合原则、最小知道原则、最小知识原则的叫法;
该原则主要是为了完成解耦;
项目的分层、分模块都是对解耦的应用;
05 ISP原则ISP原则即接口隔离原则又叫接口最小化原则;
体现在使用上就是写方法参数定义的时候,一般不要超过5个参数;
06 DIP原则DIP原则即依赖倒置原则;
下层依赖上层,“细节”依赖“抽象”;
该原则的应用体现在稍微有点规模的项目,一般由架构师或项目负责人首先搭建项目框架,根据业务需求编写各种接口,把项目的核心功能都组建完;
然后具体的开发者再根据框架和接口来完成具体的细节开发。
07 后记以上是关于面向对象6大原则的学习笔记,理论指导实践,
这里先对理论有个基础认识,后面在实践过程中再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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