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毁三观卖淫嫖娼案!丈夫为妻子把风,妻子与客人交易!

说人说事说天下 2023-06-17 10:00:11

卖淫嫖娼案,我最近说了很多,但这种夫妻一起“做生意”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难道这就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吗?”

在内蒙古的呼和浩特,有一对夫妻,觉得工地上干活又累,挣钱又少。

于是决定从事卖淫的行业,丈夫在门外把风,偶尔拉点客人,妻子就在出租屋内与客人交易。

但突然一天,他们就被楼下的邻居举报了,警察突击上门将三人逮了个正着。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三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案件》,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

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案件中的男子名叫谭某(化名),他的妻子名叫张某(化名),由于两人都没有什么文化,找工作非常难。

没办法,两人就去了一个工地上干活,每天早出晚归,十分辛苦。

一天,谭某加班到了深夜,他一个人走在回工棚宿舍的路上。

经过巷子的时候,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拦住了他,然后笑着询问谭某:

“帅哥,要不要进来玩一会儿,活好、便宜,包你满意,150元一次。”

由于谭某的妻子常年都在身边,谭某直接就拒绝了这个女子。

虽然拒绝了这个女子,但谭某心里越想越觉得不公平。

他和妻子每天早出晚归,累死累活,一天也挣不了几个钱。

而刚才这个女子,要是接一个人就是150元的话,一天要是接10个人就是1500元,就算一个月工作20天,这收入也不简单啊。

于是谭某回到工棚宿舍后,就和妻子商量了一下,叫妻子也去做这一行。

一开始谭某想着妻子肯定会拒绝他,但让谭某没想到的是,妻子竟然没有反驳,反而还说自己早就不想在工地上班了,做这行挣点“轻松快钱”也好。

两人说干就干,直接在离工地不远的居民巷子里租了一个单间,拿来作为他们的“接客”地点。

就这样,谭某的妻子在出租屋与客人交易,而谭某就在门外把风,夫妻二人的“生意”慢慢的就做了起来。

这一天,张某拉了一个客人回来,但发现出租房的计生用品已经用完了,于是就叫谭某去拿一盒回来。

当谭某将计生用品拿回来的时候,刚进入出租屋,后面几个警察也跟着进来了,将三人抓了个正着。

而之所以警察会找上门,是因为他们楼下的居民报了警,称自己楼上的住户一天天的太吵了,经过他们的观察发现,这个出租屋每天晚上就会有很多不同的男人进出,楼下居民认为他们肯定在经营不正当的生意。

而面对民警审问的时候,三人都在极力狡辩,张某带回来的那个客人说道:

“他和张某是情人关系,并且今天两人什么都没发生。“

但当民警询问张某的的一些基本情况的时候,这个客人什么都回答不上来。

而谭某却狡辩道:

他和张某是夫妻关系,但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正在给他戴绿帽,他也是过来捉奸的,但没想到民警也跟来了。

但民警并不相信谭某所言,认为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于是将三人都带回了派出所。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调查,最终发现,虽然谭某和张某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夫妻关系,但两人都在从事非法的性交易活动,而谭某的职责就是把风,偶尔也会拉点客人。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三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张某和那个客人,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始“交易”,但两人已经谈好价格,属于还在等待,但也已经构成卖淫、嫖娼了。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谭某,由于整个犯罪过程都是由他策划的,因此构成组织卖淫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写在最后:

对于他们的行为,常人应该都理解不了吧,正常人谁会让自己的妻子去卖淫呢?

虽然现在挣钱很难,但不管任何时候,千万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然只会害了自己。

对于此案,也有不少网友做出了评价:

“一切向钱看,这样的两口子心态着实让人佩服啊!”

“如果他们过上了小康生活,还能干这样的尴尬的事吗?有很多无奈都是生活逼的!”

“现在在城市买了房打工的农民工太难了,房地产开发几乎停顿,工厂打工要高学历年轻人,这些年工厂机器人智能化用干苦力的活少了,找一份工作太难了,房子是按揭贷款买的,房价下滑,赔钱卖赔不起,土地流转回农村也没活干,成了城里呆不下,农村呆不了,这些人生活太难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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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不会写作还要养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