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每逢周四,家里必丢现金,13年突然慌了:4年竟弄丢了160万

阿灰灰乖乖 2023-08-26 17:21:06

保姆在很多人的家庭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她们负责帮助主人家操持家事,可谓是主人家除了亲属之外关系最密切的人。

保姆示例图

但家贼难防。

保姆盗窃家中财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也因此导致主人家与保姆离心。

2013年,上海的金明恬(化名)女士就怀疑是自己的保姆赵阿姨私自拿取了家中的钱财。

为此,金明恬在卧室中偷偷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希望能够找到证据。

那么真的如金明恬所想的那样,赵阿姨就是那个家贼吗?

案情回顾

某个周四下午,金明恬坐立不安的在自己的中医诊所坐诊,一到下班时间她就匆匆赶回家。

而她的丈夫陈克(化名)见妻子回来也赶紧上前,两人一个清点家中的钱财 ,一个取出藏好的摄像头。

数钱示例图

果不其然,放在金明恬床头柜里的钱又少了。

回过头来,陈克看着监控摄像头里的空白数据傻眼了,金明恬也向丈夫投去了质疑的目光。

难道就这么凑巧,在案发那天下午摄像头就坏了吗?

为此,夫妻俩来到了警察局分说。

原来金明恬一直有在床头柜放现金的习惯,原本是方便随时取用,但近四年来,她却发现床头柜里的钱总是会时不时减少,而且还是有规律的减少。

每逢周四,总是会有一部分钱不翼而飞。

床头柜是上锁的,再加上又是夫妻俩的私密空间,金明恬一开始没有放在心上,只认为是丈夫拿去用了。

但丈夫却越来越过分,从一开始的小几千元,到后来的一次几万元,金明恬几次追问丈夫陈克,他都不承认自己拿过钱。

金明恬一想也有些道理,陈克也不至于拿了钱承认,毕竟两人还是夫妻,难道家里是进贼了吗?

细数一下,这四年来他们家总共丢了160多万元的现金。

如此巨大的数额让金明恬不得不追究了,她于是来到警察局报案,在描述完事情之后,警察也觉得十分新奇,哪有人丢了四年的钱才来报案的?

而且这小偷也非常奇怪,专挑周四的时间来,也就是那一天,金明恬和陈克两人都不会在家。

既有床头柜的钥匙,又熟知两人的作息习惯,这个小偷必定是他们身边的人。

就连警察也将怀疑的目光放在了陈克身上,但被传唤前来的陈克却表示自己实在是太冤了。

陈克表示,自己虽然因为炒股和老婆有点金钱上的不和,但也不至于从家里私自拿钱出去,实在不信的话,就把他留在派出所看看钱还会不会少。

看着陈克如此诚恳,警察和金明恬也暂时打消了对他的怀疑,于是就有了装摄像头的举动。

摄像头示例图

因为他们笃定这个小偷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所以肯定还会继续行窃。

如果能拍到她的脸,那就能确定身份!

可是摄像头一坏,瞬间又让陈克的嫌疑飙升。

而赵阿姨作为一个学历不高的钟点工,别说关掉摄像头了,她就是找都找不着。

这可把陈克惹急了,他还没受过这样的冤枉:“好啊,那我下周四就待在家里不出去了,我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个人害我被冤枉!”

还真就是这么巧,摄像头的确是坏了,陈克也成功为自己洗清了冤屈。

到了下一个周四,金明恬接到赵阿姨的来电,她声称自己家中有事,今天就不来上班了,与此同时,陈克悄悄躲在家里的次卧,等着小偷上门。

果不其然,门忽然被钥匙打开了,陈克沿着缝隙看见了一个穿着鲜红衣裳的女人,而看清那个女人的脸之后,陈克惊呆了。

没想到还真是家贼,但这个家贼不是赵阿姨,而是他们家之前的保姆鲜红梅。

鲜红梅直接去到了主卧,很快就带着一小包东西出来,全程动作十分熟练,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在得知消息之后,金明恬有些不相信,因为她与鲜红梅的感情非常要好。

虽然鲜红梅是家里的保姆,但已经在金明恬家干了很多年,做事干脆利落,相处起来也令人舒服,如果不是鲜红梅家中有事不得不辞职,金明恬也不愿意另请他人。

鲜红梅是2009年的时候走的,到今年刚好四年了,也就是说在离职的四年期间都是她一直在偷金明恬家的钱。

虽然不愿相信,但夫妻俩还是将最新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听闻之后,立马派出人守在金明恬的家中。

直到在下一个周四,鲜红梅上门偷盗被当场抓获。

利用主人家的信任,做出了背叛主人家的事情,鲜红梅的做法也令金明恬非常心寒。

鲜红梅在职期间,金明恬一直都对她很好,可以说这完全是超越了一个保姆应有的待遇。

可两人本就是工作关系鲜红梅却完全不满足,早在任职期间,她就时不时从床头柜拿钱,但那时候她拿的数额都比较小,金明恬也完全没发现。

离职之后,鲜红梅也不愿意放过金明恬这个香饽饽,于是便偷藏了金明恬家的钥匙,每周四的时候她料定家中没人,于是便从四川乘飞机回到金明恬家中偷钱。

坐飞机去盗窃,这种做法还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那么鲜红梅的做法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案件分析

鲜红梅入室盗窃金明恬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共财物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行为。

在两年内发生发生三次以上盗窃行为的,属于多次盗窃,鲜红梅进入金明恬家实施盗窃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共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因为贪心,鲜红梅至少未来十年都要在监狱中度过,而她因偷盗得来的财产也将如数奉还。

为此,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户主,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要让有心之人趁机而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完-

0 阅读: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