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签AA协议,丈夫起诉索要节日加菜费,法院怎么判?

积极的星球 2024-06-11 15:33:33

AA制起源于欧洲,指各人平均分担所需费用,通常用于饮食聚会及旅游等共同消费共同结账费用的场合,通常应用于社交活动,比如同事朋友聚餐、旅游等。

近年来,这种费用结算方式也被运用到婚姻生活中,以凸显夫妻的独立性,也因此出现了不少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广西的一对夫妻于1985年3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活本也岁月静好。

然而二十年后,由于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起的争吵,双方就约定干脆实行AA制,于是,双方就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就之后的生活费用约定平摊。

两人为此于2006年还专门签订了协议,约定“家庭财产于2006年2月分清后,钱各管各的,各用各的,互不相干。”

没想到采用AA制后,两人的争吵确实少了,但感情却越走越远,蕞后,双方自2015年7月分居生活至今。

分居后,丈夫先后十余次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各种费用罗列清单,并要求妻子以欠条的形式签名按指印确认。

主要内容包括:

“1990年结扎辛苦费、营养费”、“帮某某还信用贷款的人工费”、“某某从1986年至2015年30年来所欠的电视费、家具费、家电费”、“某某欠的3万多元,千年万代都有效,永不失效,以后任何人不得有意见,如果有意见的一方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给对方”等。其中最搞笑的一项是“节日加餐费”。

之后,妻子支付了部分费用,但未支付完毕就不再支付。

2024年1月,丈夫以妻子尚欠其11万余元未还清为由,将其诉至广西宾阳县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帮互助,互敬互爱,共创和谐的家庭。公民从事民事活动须以合法为前提,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虽然夫妻签订了协议书,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财产及日常生活中的相处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妻子也签字承认,但由于丈夫无法提供妻子所欠费用的相关证据,丈夫对其罗列清单的各项费用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而且所列项目也不符合公民的一般认知,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因此,约定无效。

法院驳回了丈夫的诉讼请求。

看了这个,感觉就是一场闹剧。什么结扎辛苦费,节日加菜费,都要算清楚,确定这不是搞笑的吗?

说实话,夫妻过到这个份上,真的连陌生人都不如。

夫妻本是命运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彼此间应该同心协力、共同努力、风雨与共。

夫妻之间因为一点经济问题,非要分个彼此,第一是分不清,第二是越分越淡了感情,使得两人渐行渐远。

说白了,我认为AA制,很大程度上,就是西方,为了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搞出来的。

根据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夫妻AA制不会长久的,两口子过日子,需要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夫妻同心其利断金,都到了AA制的份了,就是个壳了,家庭又怎样维持下去呢?!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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