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级管理

辽沈晚报 2025-03-28 07:25:48

本报讯 记者张阿春报道 日前,沈阳市出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其中明确,将把全市社会监测机构划分为A-E五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创新全流程检查模式,采用“非现场+现场”双轨检查机制。

据介绍,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秩序,提升监测数据公信力,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日前正式发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通过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筑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防线。该工作指南的施行标志着沈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迈入标准化、精细化新阶段,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相结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该工作指南明确,沈阳将构建科学化监管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用风险等级评价机制,将全市社会监测机构划分为A-E五级,实行差异化监管。信用优良的A级机构免检,B级机构抽查比例≤10%;对存在数据造假风险或受过行政处罚的C-E级机构实施100%全覆盖检查。动态调整监管等级,对涉及投诉举报、通报约谈的机构即时提升检查频次,形成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守信激励、失信严管”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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