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建部、资质申报系统
9月13日,自住建部发布《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后,资质申报系统随之进行了调整,在企业业绩和资质重组分立有非常重要的变化。
一、企业业绩、技术负责人等需要上传业绩核查函!
建筑施工资质升级为例:
设计资质升级为例:
申报系统中,企业业绩、技术负责人和主导非注册人员附件材料中增加了业绩核查函需要上传。
此调整根据建市规〔2023〕3号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的要求,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申请企业需在提交资质申请前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
二、重组分立暂停,只能办理合并
申报系统中,关于企业重组分立合并,暂停分立选项,只能办理合并。
在系统简单变更选项中,之前可以选择分立,合并,改制,目前是只有合并可以办理。
根据系统提示:简单变更功能可填报由住建部颂发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认定(合并)申报信息。分立等情兄(含国有企业改制、跨省变更)请通过申请方式填报。
具体分立的情况如何办理,我们会密切关注最新系统情况和政策信息,及时和大家分享。如果不清楚新政策的细节,不明白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指标要求及流程,不确定新政策下资质申报问题如何解决,可以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