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三男两女一起到烧烤店聚餐,席间推杯换盏,非常亲密。结账时,几个人推来搡去,争着付款。收银员只好拿出收款码,打趣道拼手速的时候到了。
最终一个蓝衣男子扫码成功,并对收银员说已付款。但是,等到几个人都离开后,收银员也没有听到微信收款的语音播报。
一天傍晚,三男两女结伴来的一家烧烤店,因为屋内的座位已满,于是在屋外的露天餐桌就餐。几个人点了一桌子的菜品,又让服务员上了两箱啤酒,于是开始推杯换盏。三个小时后,几个人酒足饭饱,来到吧台前,争着抢着要自己买单。因还有几桌的客人要结账,几个人又将吧台围得水泄不通。
于是服务员打趣说道,墙上有微信收款码,你们拼手速好啦,餐费一共是890元。
随后,几个人又向墙上的收款码聚拢。最终,一个蓝衣男子首先扫码成功,一边对大伙说,都别扫了,我付款了,今天我请客,一边拨弄手机。接着,蓝衣男子对收银员说已经付款,然后几个人陆续离开。因店里的微信收款到账语音总是有延时的现象,加上忙着给其他客人结账,所以收银员并没有看蓝衣男子的手机付款信息。待到客人都结完账走了,因迟迟没有听到收款890元的语音播报,收银员才意识到刚才那笔付款可能没有到账。于是,收银员向老板霍某汇报了情况,霍某急忙查看微信账单,果然没有890元的收款信息,于是果断报警。
警察出警后,调取了店外的监控录像,经收银员指认,锁定了逃单的五个人。
之后通过沿途的监控,找到了在附近一家鲜花店打工的陈小姐,接着掌握了五人的身份信息。经陈小姐电话联系,蓝衣男子弓某来到了派出所。弓某称当时的确是成功扫码,随后录入890元,但输完支付密码后,却显示余额不足。当时因为怕自己丢面子,才没有说破,加之收银员在吧台忙着给客人结账,所以趁机说已经付款,随后装模作样地离开了。原本想第二天把钱给烧烤店送去,没想到今天晚上,就被警察找到了。于是,在警察的见证下,弓某和烧烤店的老板霍某达成调解协议,弓某向霍某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取得了霍某的谅解。1、弓某的逃单行为如何评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对方意志,转移他人占有的财物为已有的行为。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继而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弓某在同其他两男两女在烧烤店聚餐时,没有证据证明弓某等人有白吃白喝不付款的预谋。同时,几个人在争抢着结账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弓某等人有意不予付款的共谋。只是弓某在输入支付密码后,才知道自己的余额不足,此时为顾忌自己的脸面,对收银员谎称已付款。尽管弓某欺骗了收银员,但是收银员却没有产生错误认识,收银员始终以为弓某已经付款成功。因此,弓某借机逃走的行为,不构成诈骗,而是违背收银员要求其付款的意志,转移应由烧烤店老板霍某占有的890元为自己占有的行为,是盗窃行为。所以,弓某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弓某和霍某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再予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弓某逃单的行为涉嫌盗窃,因金额仅为890元,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因此是行政违法行为。因弓某盗窃的数额不大,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到案后,弓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被害人霍某的损失,并取得了霍某的谅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对于弓某盗窃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此案告诉我们,爱惜脸面固然重要,但是还要分清场合、守住底线,切莫成为面子的傀儡,最终作茧自缚。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