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子在桐庐城南一KTV持刀把男友杀害!二审仍被判处重刑

杨鑫 2022-09-13 10:33:36

冲动是魔鬼,许多年轻男女都因为无法正确处理好情感纠纷,以至于冲动杀人,弄得两败俱伤,实在是不值得。

本案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女犯王某,1996年出生,江西人,她和杨某(殁年26岁)于2015年成为男女朋友,2018年4月,两个人在桐庐县租房居住,双方因感情问题多次争吵、打架。同年7月26日晚,时年22岁的王某得知杨某在KTV与朋友喝酒娱乐并多次拒接其电话,对此心生怨恨,遂在桐庐县某超市内购买折叠刀一把,打车前往桐庐县城南街道某KTV。次日凌晨0时许,王某在该KTV的A07包厢内找到杨某,双方发生争吵,王某遂持折叠刀刺向杨某的左侧颈部,致杨某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王某随同急救车前往医院。同日0时35分许,王某在桐庐县人民医院路口被民警抓获。

2018年12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杨某家属25万元(含王某家属代为赔偿的3万元),宣判后,王某不服上诉。

王某上诉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原判认定故意杀人错误,应改为故意伤害,其有自首情节, 且系初犯,请求从轻处罚。

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感情纠纷持刀捅刺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犯罪后果严重,应予依法惩处。鉴于王某事后有积极救助行为,且有坦白情节,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王某及其二审辩护人提出的部分理由成立,予以采信。原判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惟量刑偏重,应予纠正。

一时冲动,令男友失去了生命,而当事人年纪轻轻,也将面临无尽的牢狱之灾,出来将是何年何月?所以说,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大家,遇事三思而后行,切莫冲动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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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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