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球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推翻“罗诉韦德案”,取消了宪法规定的堕胎权。消息一经传开,举国震惊,多地爆发游行抗议,以美国总统拜登为代表的政要纷纷严辞抨击最高法院的裁定,甚至联合国也第一时间出面发声,掀起了一场罕见的政治风波。
想要透视此事所映射的实质,就必须了解其来龙去脉。所谓“罗诉韦德案”,即1973年美国高院以7:2的表决,裁定女性拥有堕胎权,且该权利受宪法保护。根据相关规定,美国妇女在怀孕3个月以内,享有自由堕胎的权利,3至6个月,其堕胎权受相应的限制,6个月以上,除非母亲生命健康遭受威胁,否则原则上禁止堕胎。
“罗诉韦德案”曾一度被誉为捍卫女性权利的里程碑,其影响力甚至被美国人视作“第二次内战”。但数十年以来,以反堕胎人士为代表的美国保守派,试图通过各种方法推翻该判决。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由于保守派得势,最高院的保守派法官与自由派法官失衡,这种态势一直延续至今,这也是“罗诉韦德案”遭到推翻的内在因素。
上世纪70年代,“罗诉韦德案”之所以能够通过,因为在自由派看来,女性堕胎权涉及个人隐私,而美国宪法保护个人隐私,所以联邦政府有必要保护堕胎权。
现如今,保守派恰恰是从上述论点入手。美国高院保守派法官阿利托在意见书中指出,“罗诉韦德案”论证极其薄弱,未能彻底解决堕胎问题,反而加深美国社会的分歧。他声称宪法并无涉及堕胎的内容,“罗诉韦德案”是一项根本性的错误,必须加以废除。
综合上述种种,“罗诉韦德案”表面上是围绕女性堕胎权的争议,实则是美国保守派与自由派数十年政治斗争的惊天反转,必将激化两股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是一项足以载入史册的重大变故,其影响力尚无法估量。
举个简单的例子,“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后,美国50州中,预计有半数以上将严禁堕胎行为。其中,13个州有一项叫“触发法”的条款,即最高法与州法存在冲突时,暂时执行最高法,一旦两者没有冲突,则立刻执行州法。以保守派大本营得克萨斯州为代表的13个州,原本就严禁堕胎,只不过此前碍于最高法,不得不妥协。如今“罗诉韦德案”遭推翻,上述各州将自动执行州法。
消息公开不久,美国总统拜登发表公开讲话,严厉谴责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决定,称其是一个“悲剧性错误”。拜登声称最高法院的裁定并非最终决定,并呼吁国会立刻行动起来,捍卫女性的堕胎权。
同一时间,美国众议长佩洛西也对最高院展开了猛烈的抨击,控诉这一决定羞辱女性,侵蚀了美国人的权利。
不同于民主党的疾言厉色、暴跳如雷,共和党这边却是欢天喜地、额手相庆。美国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盛赞了最高法院的决定,称这是半个世纪以来的史诗性胜利。
随后,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出面表示,联合国已注意到相关消息,生殖权是妇女权利不可分割的部分,也是国际协议维护人权的基本原则。限制堕胎并不会阻止人们追求堕胎,只会使堕胎变得更加危险。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也表示,女性的权益应该得以保护,对于美国最高院的相关决定深感失望。
从种种迹象来看,如不出意外的话,此事必将演变成美国政坛地震般的分歧,保守派将乘胜追击,自由派也不会坐以待毙,至于日后是否会牵连国会,两党又该如何过招,值得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