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迪白血病”事件持续发酵,全国数十家媒体跟进报道,一汽大众官方仍未有正式声明(奥迪是一汽大众旗下的子品牌)。
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奥迪总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事实能够证明奥迪汽车与患白血病之间有关,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结果也证明,奥迪车的甲醛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
他们言之凿凿:车没有问题!
3月13日,杭州公司“老爸评测”对网友开过来的四辆奥迪车评测结果显示:甲醛低于国家标准,但有机挥发物TVOC(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可以理解为空气中苯、烷、酯等污染物的总和)超出国家标准一倍以上。
老爸评测成立于2015年,创始人魏文峰毕业于浙江大学物理系,近年来通过测评各种儿童用品,在儿童家长中拥有众多粉丝。
一汽大众坚称车没问题,家属质疑检测报告
“奥迪白血病”事件在网上刷屏,但其背后的一汽大众公司并未正面回应网友的关切,也未拿出可信的检测报告及依据。
3月12日,奥迪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复:“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结果也证明,奥迪车的甲醛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他说的这份“检测报告”,长久以来一直受到白血病车主家属的质疑。
北京国企的销售经理方某于2014年12月购买奥迪Q5,一年半以后因急性髓系白血病身亡。为了替夫伸冤,方某妻子将一汽大众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
当时,法庭指定了北京市某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的车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方某妻子半年后拿到的检测结果显示,涉案车辆车内空气质量合格。奥迪工作人员所说的检测报告,就是这份。
但方某妻子发现:提供这份报告的司法鉴定机构,并不具备检测车内空气质量的能力,没有检测必备的实验舱(室),也没有检测人员。根据庭审记录,该机构也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没有检测能力。
(鉴定机构承认自己没有实验室)
此次奥迪工作人员又把这份检测报告拿出来回应媒体,并称“相信法庭公正”。在黑奇士(id hqssima)看来,有敷衍塞责的嫌疑。(你那份报告怎么回事,心里没点AC数吗)
魏老爸评测:A6的污染比A4低,豪车“贵有贵的道理”
在“奥迪白血病”事件爆出后,杭州车友会的几位奥迪车主找到老爸评测,想给自己的爱车检测一下。
老爸评测创始人魏文锋表示,自己并非正规评测,也没有相关检测资质,只是手头恰好有检测甲醛和TVOC的仪器,检测结果仅供大家参考。
因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630-2011》中未对TVOC进行规定,本次评测参考的是《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GB/T 17729-2009 》,这份标准的TVOC国家标准值为0.60 mg/m³。
测试结果是:参加测试的车辆,两辆A4,两辆A6,出厂日期分布为2013年-2018年,四辆车的TVOC含量全部超标,2018年6月出厂的新车超标一倍以上。
吊诡的是,两辆A6的污染水平低于两辆A4,这难道真的是“因为A6比A4贵,所以污染比较低”?
黑奇士报道此事遭投诉,大众说损害他名誉
3月11日,黑奇士报道了奥迪白血病事件,发文24小时内阅读量超过2万,受到网友的强烈关注,有多位车主在微信公众号中评论称,自己的奥迪(或宝马等其他车)存在异味,导致孕妇流产、慢性皮炎等疾病。
12日,一汽大众在后台投诉黑奇士,投诉原因是“损害名誉”。
我想说的是,你们的车主得了白血病,你能跟人家孤儿寡母掰扯好几年不承担责任,我一个小小的自媒体说几句公道话,就能“损害你的名誉”。
你的名誉就那么值钱,奥迪车主的11条命就那么低贱?(根据媒体报道,得了白血病和其他恶性肿瘤的车主已经有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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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我来把这两篇文章的核心逻辑理一理,回应一些喷子的质疑:
1、2017年8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进行了一项检测,收集了2013-2016年的23量奥迪Q5,车内甲醛全部超标,部分车辆检出苯。
2、2013年12月,卫计委发布最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第9条恶性肿瘤中,第三项是“苯所导致的白血病”。
那么这个逻辑链条就很清楚了:奥迪车苯超标,这个可能会导致白血病。
有人说,因为样本量太大,车主拿出的证据不完全,他们甚至反驳说“某人吃了米饭,他得了癌,要去告饭店”
人家6位车主拿出了购车记录和病历,拿出了消费者委员会的苯超标检测报告,我觉得这个逻辑链已经比较清楚了。
那些拿“吃饭”和“苯超标”对比的人,你们是蠢还是坏?哪条医学实验记录了吃米饭能导致癌症?既然国家机关发布的白血病致癌因素里有苯这一项,大众就得证明自己的车没有苯超标,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3、白血病的致病因素存在争议,人体差异有巨大的不同。实验表明,在日本遭到原子弹轰炸的未亡者,得白血病的概率是5%。这么大的辐射量,也不是必然导致白血病的发生,那5%的人就不能说自己是因为辐射而病死的?
4、在这场斗争中,和有钱有势的车企相比,普通人是弱势群体。我不是说要无条件的偏向弱者,而是国家力量要支持他们进行科学维权,不要让商业利益碾压他们,这是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意义所在……公平、公正,对于利益双方都是有益的。
比如,当他们提出要检查车内的空气质量时,能否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接受他们的委托?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5、我得到的消息是,异味(异味和污染物是两个概念,要分清楚)来源于车内的阻尼片、隔音棉和装饰材料。但因为不少人购车后会进行装饰,比如添加脚垫、小饰品、座椅皮套等等,这些都会散发异味(有些材料也会散发苯、甲醛、二甲苯等物质)。
6、散发污染物质的来源复杂,导致普通人维权及其艰难,在这个过程中,4S店可能会添加装饰,车主自己会弄,车企原厂也会弄,严格区分三者之间的责任,非常重要。所以2017年8月深圳做检测的时候,选用的都是未经改装的原厂车,这点得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点赞。
7、我写文章不想偏向任何人,只是想提醒车主,要非常重视“车内污染这件事”,搞不好,真是要死人的。
很棒,有故事有理论有数据,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