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条件+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3、公司章程(无外资);
4、法人及三名管理人员身份证;
5、法人简历;
6、三名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书;
7、办公场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合同;
8、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申请流程
申请:在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报;
受理: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按照要求补正材料;
勘查/审核:核实材料,需要核查的会进行现场核查;
下证:通过的予以下证,邮寄或现场领取许可证。
后续维系
(一)变更
许可证下证后,如后续公司名称、章程、法人、办公场地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尽快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的变更。
(二)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少提前30天申请续期,续期需要提供业绩情况等信息,需要将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纸质原件寄回广电换发新证。
(三)注销
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广电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时需要填写注销申请表,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