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离了个大谱!
一名医学院老师因为救治一位疑似脑出血的患儿,所以给留学生上课时迟到了20分钟,然后就被学校以“教学差错”进行处罚了。
不仅扣除了当月2000块钱奖金、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还被取消了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真是让人震惊到无以复加,忍不住想骂一句脏话。
救死扶伤一直以来都是医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这都要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我只能说太没有天良和人性了。
一开始看到这个事情时我还以为是假新闻。
结果这几天接连看到类似的内容,大多是自媒体在为这位医生鸣不平,然后我又看到了非常权威的官方报道,整个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当事人名叫俞莉,她既是一位儿科医生,也是南方医科大学的老师。
由于在上课前去科室查看自己分管的危重患儿,发现患儿情况危急,出现了疑似脑出血的症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于是她就对患儿进行了紧急处理,只是事发突然她也没来得及报告教研室。
但学生并没有因此无人管理,另外一位冯老师在得知情况后迅速去了教室安抚学生,并和俞莉取得了联系。
患儿转危为安后俞莉立刻就来到了教室,虽然迟到了29分钟,但未对学生造成任何损失或不良影响,她非常尽责地完成了教学。
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就算不表彰俞莉老师,至少也不会批评,毕竟人命关天,上课晚一会儿或者推迟个一天半天的也没什么大不了。
没想到南方医科大学竟然对俞莉老师做出了处罚,而且是非常严重的处罚。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通报上明明白白地写到:
“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
最毁三观的是,南方医科大学对俞莉老师的查处通报最后,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后续又发布了情况说明,称“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
真的,这么奇葩的原因和结论,我连续读了几遍才确认自己眼睛没有问题,然后我也没有读错。
实在想不通这是要给社会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息,给未来的医生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难道想要暗示大家,一个中国儿童的命,不如给洋学生按时上课重要?
这样说并不是我在抹黑,因为俞莉老师当天授课的是留学生班级,她之所以被处罚,就是外国留学生对她的迟到进行了举报。
如果说俞莉老师是无故迟到,或者对教学造成了严重得不良后果,对她进行这样的处罚也无可厚非,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俞莉老师是一名优秀的医生,如果不是患儿当时的情况很棘手,她应该会非常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其他医生。
很显然,当时要么缺人手,要么就是确实需要俞莉老师参与抢救。
俞莉老师在治病救人后也没丝毫松懈,休息一下或者什么,又连忙前往班级完成了教学,可以说是救人和教学都没耽误。
没想到换来的,竟是如此不公平的对待。
这样的处罚结果跟多年前王浩法官判决书一样,不仅会引发全网的愤怒,也会给医疗行业带来严重的坏影响。
现在全网都为俞莉医生感到不公,幼小的生命抵不过那20多分钟,遵守规则或者留学生的课就这么重要吗?
有位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这个感觉有点像岳飞被宋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回,我不在意你做了什么有什么功绩,我在意的是规则内你有没有听话。
如此一来学医的初心在哪里,就算规矩是死的,但生命却是鲜活的啊。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生命垂危的是处罚者或他们的家人,医生却说我上课时间到了,不按时上课会被罚钱还要被通报,等我完成教学任务再回来救人......
就问处罚者能接受吗,赏罚分明就这么难吗?
南方医科大学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是否可以一码归一码,先罚老师2000块钱,取消参加考评的机会,然后再奖励20000块钱,直接评为先进工作者。
当然,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建议,想必南方医科大学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不过还是希望,医者父母心生命高于一切,被落实在实处而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也希望南方医科大学凡事不要上纲上线,撤销对俞莉老师的处罚。
如此一来,才不会让富有责任心的好医生包括全社会寒心。
“扶不扶”一一“服不服”[思考]
缺德的大学!还是关门大吉吧[点踩][点踩]
如果对待贪官用这种太度处罚那是多好。
这就是明显不想让孩子活,结果给救活了。说你不对吧,没道理,就说做得好,可是罚你钱,下次遇到此类事,看着办吧。
医生就去行医,治病,救人,不要去跨行业,教书
一手好牌,被校领导打的稀烂。本来是医德教育的正能量素材,非要因几个小丑的盅惑而滥罚,最终打谁的脸还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