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武某在25年前被养父母抱回来,养大成人后,武某却不想和养父母来往,对方便向他索要27万元的抚养费,武某拒绝了,让养父母去找生父母要钱。武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养父母抱了回来,因为当时养父母家有两个女儿,而当地的习俗是养儿防老,所以他们就四处打听想抱养一个男孩。后来养父母终于找到了一家,家里条件不好,还生了两个男孩,于是就想送养一个。当时,养父母给武某的亲生父母4000元的月子钱,接着又去给武某上户口花了6000元,因为家里已经有两个姐姐,武某属于是超生,所以罚款了。自从养父母把武某抱养回来后,他们就悉心照顾,从来没有让他受过一丁点伤害,而自己的两个女儿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虽然养父母对武某很好,但是在武某的记忆当中,他却丝毫没有感受到养父母的关爱,因为他总感觉对方的爱带着功利性。因为武某小时候向他们要钱的时候,养父母总会说一句,现在我们给你钱花,以后你就要给我们养老哦!说一次两次倒是无所谓,但是每次都这样说,这给武某造成了很大心理压力。特别是在武某读初中的时候,养父母给的钱明显不够花,他经常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回家向养父母要钱的时候,对方又是说的同样一句话,这让武某感觉特别不舒服。后来武某干脆不想读书了,想出来打工贴补家用,最后养父母问他是什么原因不读书,但武某却一直不肯说。自从武某辍学后,他就开始到处找工作挣钱,但是由于武某的学历不高,找到的工资待遇都不高,不过挣多挣少,他的钱都是交给了养父母。养父母看着武某既然不读书了,就张罗着给他找女朋友,但是都知道谈朋友是要花钱的,连续两个朋友没有谈成,还花了家里几大千,养父母心里也有些不愉快。这些武某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虽然嘴里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却很不舒服,自己情场失意本来就郁闷,还要遭受父母白眼,这让武某很憋屈。武某吸取了经验后,就不和父母介绍的女友见面了,心想宁愿单身,也不谈恋爱,不过,最后他和自己一起打工的姐姐好上了,对方大武某三岁,双方家长都同意,所以恋爱三年后就准备结婚。为此,武某的养父母很高兴,又是买房买车买家具,还筹备彩礼。本以为等武某结婚生子后,他们老两口就可以安享晚年,却不料矛盾才刚刚开始。由于养父母操办武某的婚礼时,花掉了所有的积蓄,经济就变得很困难,而武某也刚刚升级当父亲,开支也突然变得大起来,没有任何积蓄。有一次,武某交不上暖气费的时候,他又向养父母开口要钱,而这次养父母的言语却触痛了武某,说武某不会挣钱养家,于是双方开始有了隔阂。后来,武某曾经给过养母一次电话,问他是亲生的还是抱养的,而养母当时也很生气,便直接告诉武某是抱养的。从此武某变得有点恍惚,不愿意和人多说话,也和养父母断了三年的来往,即使养母生病一个多月,武某也没有回来看过一眼。
其实,武某的心里很纠结,他不知道是被亲生父母抛弃了,还是被养父母拐卖的,他一直想寻求这个答案,但养父母给予的信息却是只言片语,这让武某更不想和养父母来往了。养父母花了一生的时间来培养武某,最后却遭到了抛弃,他们感觉自己太不值得了,于是把武某起诉了,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抚养费。最后武某被判支付养父母27万元,但武某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拒绝赔偿,还让养父母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要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一、养父母当初的收养是否合法?当初养父母家是有两个女儿,他们就想收养一个男孩子,将来可以为他们养老送终,但美其名曰却说:是对方父母不想养了,所以才收养过来的。民法典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由此可见,养父母当时根本就不具备收养的条件,他们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并且对于他们的经济条件来说,根本就无力承担三个孩子的抚养,所以他们的收养是无效的。二、虽然养父母的收养是无效的,但是他们这二十几年来,确实对武某给予了照顾和经济补偿,他们该不该索要抚养费呢?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成年子女包括了收养子女,所以当武某成家立业后,自己的养父母又年老体弱时,武某是应该赡养自己的养父母的,并且,当武某想和养父母断绝往来时,养父母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之前的抚养费。本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武某,他没有得到亲生父母的关爱,又被养父母当成养老的筹码来抚养,最后还得支付养父母27万元的抚养费。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河南安阳出了个安阳王[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养了一条不如狗的人猪
生恩不如养恩,不管什么原因,你不孝顺老人家就不对